据官方公开资料显示,王元宏,男,一九六七年出生,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任咸宁市咸安区发展与改革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任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被纪委检查和监察调查。
据查,表面看,是因为王元宏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受贿125.1万元人民币;实质上,是他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任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迫害教育系统的法轮功学员及辖区内的广大师生员工,对救人的法轮大法犯罪而遭到的天惩所致。被审判还只是开始。
在王元宏任教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的五年期间,参与迫害本系统的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本系统的广大师生员工的部分罪行如下:
◎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在王元宏书记兼局长的直接安排下,咸宁市咸安区郭林路小学、实验小学及咸安区咸宁高中等学校非法举办诽谤法轮功的活动,大肆搞诬蔑诽谤法轮功创始人及法轮功的黑板报、墙报、宣传栏,搞家庭承诺卡签名,开大会宣讲抹黑法轮功的邪恶谎言文章,欺骗很多无辜的广大师生员工,给世人灌输毒素。毒害学生、教师和员工。
◎法轮功学员章建,男,71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中学一级退休化学教师,一九九六年六月开始学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首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章建被非法抄家至少九次,被绑架九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警察从没出示证件。在咸宁市六一零头目姚雄和咸宁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邹誉的指使下,咸安区六一零头目程胜利、区国保大队警察徐承忠、十好桥派出所、伙同社区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上门骚扰,区教育局不予理睬。二零一七年、二零一八年、二零二零年章建多次被上门骚扰,不出示任何证件。
◎二零二一年,中共邪*党-咸宁市政法委、法学会、“六一零”、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社区书记、主任、网格管理员、片警、乡村安保主任等一群人,还有六一零主任副主任,要挟各单位负责人,三番五次骚扰法轮功学员,或者到法轮功学员的家里,或者到法轮功学员的工作单位,继续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行动”,要求法轮功学员在所谓的“反×教协议”(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书上签字,说什么不签字会影响孩子、家人等等,有的还以养老金停发相威胁,还对法轮功学员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谓的大数据库,然后根据数据库大耍特务手段非法跟踪、监视法轮功学员。章建就这样被骚扰过二次。
◎法轮功学员张利婷,女,四十七岁,咸安区小学教师。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前后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因为她突然出现面瘫症状,又听一位阿姨讲炼法轮功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不久,她的面瘫神奇般好了!正因为她是一位法轮功受益者,她好想把她听到看到的好人好事与他人分享,于是她很善意地和她的学生讲了一个法轮功修炼者遇到车祸没给车主找任何麻烦的真实故事。却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到咸宁市咸安区610办公室,咸安区610办公室与咸安区教育局联合起来将她调到偏远山村任教,一时间给她的家庭和生活带来太多的不便,经济上也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作为教育局局长的王元宏是有责任的。
◎咸安区法轮功学员镇许松,女,由于她坚定修炼法轮功,她的儿子、女儿都被剥夺了上学的权利,致使儿女没有得到应有的受学校教育的机会。
◎法轮功学员汪芹,女,一九七七年生,咸安区汀泗镇长寿小学老师。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被非法拘禁到洗脑班,被绑架非法关押,被非法剥夺给学生上课的权利。她的弟弟汪靖华学生因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被咸宁高中非法开除,丧失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且被折磨成精神病,至今没有完全恢复。
法轮功是佛法,是末世救人的高德大法,中共假借法律之名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迫害法轮功,以“天安门自焚案”、“死亡1400例”等假新闻、谎言诬蔑诽谤栽赃陷害法轮功,欺骗世人,尤其是天真无辜的学生;甚至把谎言“天安门自焚案”写入学生的教科书毒害单纯的广大学生,让他们有的至今还不能知道真相而矇在谎言里,思想被污染,心灵受毒害,不能分清真假、好坏、善恶。
共产党是邪教是魔鬼,人们要非常清醒的知道这个根本问题,做个有识之士,这样才不会盲目追随跟风起哄,做个智者,才可能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