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75岁法轮功学员徐春学遭枉判三年半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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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75岁法轮功学员徐春学遭枉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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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本溪市75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春学老人,因传播法轮大法真相,二零二四年五月遭警察绑架,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这是徐春学第二次被中共非法判刑。

徐春学,男,朝鲜族,农民出身,辽宁本溪县清河城镇孟家村人。徐春学修炼法轮功前抽烟、喝酒,脾气暴躁,身体也不好。修炼法轮大法后,他的烟酒瘾都戒掉了,身体好了,人也变得淳朴善良祥和,家庭和睦。

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徐春学因坚持大法信仰,多次遭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曾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本溪县清河城镇派出所所长扬天帅伙同四人闯到徐春学家,不管当时家中没人就进行非法抄家。十二月三日中午,徐春学到派出所要回被抄走的物品,却被警察绑架,劫持到本溪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四日,徐春学等法轮功学员在西马虹村给民众讲真相、送台历时遭人恶告,当天下午被偏岭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偏岭镇派出所警察与本溪县警察、当地派出所所长杨天帅闯到徐春学家非法抄家,徐春学的家人制止警察,被两个警察给推倒在地。徐春学被非法关押在小市荒山看守所,二零一七年被本溪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徐春学结束三年冤狱迫害回家。这位七旬老人,为了使民众摆脱邪*-的谎言欺骗,仍坚持不懈地传播大法真相。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晚,徐春学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张贴大法真相粘贴,遭村民张玉武恶告,遭本溪县清河城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一群警察穿着便衣,不出示任何证件,抢走他的法轮功书籍、自家相框和贴在柜子上的画报等私有物品。五月二十二日清晨,他遭本溪县公安局非法刑拘,五月二十九日被取保候审。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将徐春学构陷到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在所谓取保候审期间,徐春学多次遭到公检警察的恐吓,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心脏出现严重问题,被儿女送到医院。在他神志不清醒的状态下,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健等人竟到医院病房做所谓笔录,并欺骗家人说,老人岁数大了,身体不好,只要认罪认罚,什么事都没有了。家人信以为真,被迫妥协了。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的主审法官李攻科、陪审员张诣钒、白春艳、书记员张轶男及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健等人跑到徐春学的家里开庭,走过场。十五天后,明山区法院宣判,对老人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家属这才知道被欺骗了,起诉书、判决书中列举的所谓证据及依据的法律都与指控的罪名毫无关联,家属非常气愤,已经提起上诉。本溪市中级法院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六日立案,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是刘亮。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326-1号,邮编117022
电话:024-44599388
检察官张健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育龙路198-1栋,邮编117022
电话:024-42885588
主审法官李攻科18641467195、024-48225533
陪审员:张诣钒、白春艳

本溪市中级法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邮编117020
电话:024-43669955
院长李景会
法官刘亮024-43669262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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