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到一个同修那里去做客,大家说些修炼中的问题。提到又有同修慢慢把事做大,兼顾的面越来越多的现象。这些同修能走到今天,而且在做“三件事”中很积极,确实了不起,很多都是在当地起一定作用的。
在普通刑事案件中,警察发现了线索,通常会采取措施破案,一般会把这些措施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物)找人”,这是通常的破案模式,就是通过现场勘查,侦查措施等,划定嫌疑人,最后破获刑事案件。另一种就是“从人找事”,就是从警察掌握的重点人员入手,从而发现案件线索,最后破案。“以物或事找人”比较麻烦,经过层层侦查手段,需要很多精力,往往还不一定有结果。“从人找事”相对方便,那些重点人员也通常在警察的视线里。由于人的惯性,往往一些案件都是相同人员所为,这样为警察提供了破案机会。这两种方式是交叉融合在一块的,目的是侦破案件。具体对于一些较大或者牵扯多个地区的案件,通常会有双方共同的上级协调,以一方为主,另一方配合。比如跨省的案件,可能就会由公安部出面协调,跨市的案件一般会由省级协调,因为有上级出面,下面通常不敢懈怠,会加大力度,突破案件。
对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通常由国保(政保)大队完成,他们往往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比较熟悉,在这些年的打交道过程中,他们认识很多当地的学员。特别是经过这二十多年,学员在数量上也有减少,所以他们往往能了解学员的一些情况。单纯从技术的角度讲,如果按照“从人找事”的方式,确实可以发现学员的行为。再加上现在大陆摄像头的普及、滥用,很难从根本上摆脱监控的视线。这样的话,就给自己或者同修带来安全隐患,所以遍地开花就会避免邪恶的大面积迫害。
从明慧网上的文章中,也经常看到邪恶长期监控的例子,它们就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如果同修只是考虑当前的方便,没有注意安全,就会得不偿失。
从参与迫害的人员中看,过去一般只是公安局派出所、国保大队的人参与,现在部分地区国安局也掺杂其中,国安局的迫害更是注重特务手段,在他们的破案原则中,有一条叫“破案留根”。顾名思义,就是一直留着一条线在手里,待到时机成熟,顺藤摸瓜,再干坏事。
在这年的讲真相中,很多警察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不想参与迫害。另外,邪*党-的糜烂腐败也让人不愿给它卖命。随着正法進程的推动,环境可能还会宽松,但是毕竟邪恶迫害仍旧存在。如果出现问题,联系的面越大,接触人越多,可能损失越大。所以,遍地开花是最好的反迫害,减少损失的方式。
本文只是单纯从技术层面谈些认识,希望大家平稳的走好最后的正法修炼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