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各地、各级政法委系统和中级法院官员是中共二十六年来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谋划和执行者,在对众多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甚至长达十几年的重刑迫害时,政法委官员和中级法院官员是非法量刑的主谋。政法委官员还指使公检法司部门绑架、关押、酷刑折磨、长期骚扰法轮功学员,以达到他们的所谓“转化(即放弃信仰)率”等。
上述的李文博和胡海兰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他们的落马正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而这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博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李文博被查。
李文博,一九七三年九月出生,陕西西安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信息督察处处长、执法监督室主任等职;二零一九年,任河池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五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李文博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广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文博在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五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选如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后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待她出狱时,她已经被迫害致严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陈选如,时年28岁,是位年轻的母亲,有两个才几岁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陈选如骑电动车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的五、六个便衣国保警察绑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钦南区工作的茶饮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里搜走一个几年前他人存放的书包,书包里有两本《转法轮》、经文及十几本旧的《明慧周刊》等。
陈选如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灵山县看守所。期间,陈选如遭当地公、检、法人员非法审问,逼迫所谓“认罪”及非法庭审。最后当地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陈选如非法判刑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属去看守所探视陈选如,发现她被剪短发、穿囚衣、铐手铐。家属问她什么话,她都不回答,状似精神失常。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家属再去看守所探监,发现陈选如仍被铐手铐,说话艰难,无法开口,且神志不清,举止异常,嘴里还不断咀嚼着一个类似黑色的“糖果”的东西,牙齿全部变黑,已经完全精神失常。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是陈选如结束冤刑日,家属去接她,灵山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将精神失常的陈选如搀扶着出来,交给家属。家属接回家后,发现陈选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严重,已经无法生活自理。她才29岁,膝下还有两个幼儿,此惨境令家人情何以堪。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肖文华、彭辉夫妇,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广西南宁市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区分局抄家、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广西南宁市第二看守所至二零二五年三月。肖文华、彭辉夫妇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和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非法诉讼。
◎法轮功学员陈桂莲遭非法判刑。陈桂莲,女,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某学校教师。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陈桂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并曾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钦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反邪教协会等在钦州市第六中学联合举办“二零二三年钦州市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以及其它市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市第六中学学生代表、教职员工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活动。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蓝群胜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蓝群胜要求,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向学校报告,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鹏主持活动。
活动仪式结束后,要求学生在反邪教红布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参观反邪教系列展板,活动现场同时发放反邪教、反间谍、禁毒、《宪法》、民族团结等相关宣传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平果市大法弟子王金贺,今年七十一岁,因不放弃大法修炼,粘贴真相资料,被平果市政法委邪恶之徒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绑架到百色市某处非法关押、洗脑。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山东省东营市法轮功女学员邱红梅、李红莉在广西桂林旅游期间,因向民众讲真相、发真相卡片时遭人恶告,被龙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龙脊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拘。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龙胜县国保大队梁某等三名警察跨省到山东,伙同东营市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闯到李红莉在东营的住所非法抄家,抄走了炼功书籍及相关资料。五月二十七日,上述警察又闯到邱红梅丈夫的单位,企图非法查抄她丈夫的住所,被拒绝后,警察企图采取强制措施破门而入,遭到家属强烈抵制,只好离开。其后警察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邱红梅女士的住所破门而入,非法抄走炼功书籍、音像、笔记本电脑等。东营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警察还打电话给邱红梅在外地工作的女儿,企图胁迫她回东营协助作伪证。
此后,邱红梅、李红莉两位女士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李红莉被非法刑拘一个多月后回到家,而邱红梅则被非法关押已三个月有余,广西龙胜国保警察一直不准家属会见,企图对邱红梅女士进行司法迫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邱红梅遭桂林市中院非法庭审。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法院院长胡海兰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法院院长胡海兰被查。
胡海兰,女,一九七零年六月出生,广西来宾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任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胡海兰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广西玉林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胡海兰在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二零年三月前后,湖南省桂东县法轮功学员郭雨和被绑架,资料点所有东西全部被抢光。由于消息封锁,快两个月后,亲朋才知道郭雨和被关押在柳州市看守所,后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底广西柳州市有一女性法轮功学员,据说被柳州市柳北区公安分局“专案组”,从天网监控查获她母女发真相资料,八十多岁母亲被敲门骚扰,女儿被柳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柳州市第二拘留所,后被诬判八个月。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广西柳州市法轮功学员蔡柳燕在鱼峰区发放真相信时遭人恶告,后在两江机场被柳州市国保大队等绑架。后蔡柳燕被构陷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