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十二年冤狱 保定市支占民又被枉判三年入狱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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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十二年冤狱 保定市支占民又被枉判三年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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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保定市法轮功学员支占民,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被新市场派出所入室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构陷,被保定市高阳县检察院、高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支占民随后上诉被保定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近日获悉,支占民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已被劫持到冀东唐山第四监狱也是入监监狱。家人在六月十五日收到了监狱的通知。

支占民今年55岁,曾在北京有正式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邪恶流氓集团掀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支占民因修炼法轮功被迫辞职。二零零五年他因电视插播真相,被保定市竞秀区(当时叫新市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河北省第一监狱(保定监狱)度过了漫长的十二年。期间,他双亲经不住思念儿子的忧伤,带着遗憾离世。大姐支平也因为修炼大法被劳教迫害,回家后也因弟弟被判重刑而忧心,40来岁离世。

支占民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出狱回家后,生活上多蒙二姐的照顾,生活才开始有了着落。这两年他在装修的行当中刚刚走向了正轨,却又一次身陷囹圄。

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保定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线索,在长期跟踪、监控至少半年的情况下,绑架及骚扰了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把秦颖丽、张喜梅、支占民、陈金梅这四人非法拘禁在远离保定市区三十多公里的秀兰山庄十天。期间为了拿到所谓证据,用心理医生和所谓“心理专家”做 “思想工作”,利用熬鹰(昼夜不让睡觉)、大灯照、恐吓等手段,图谋加重迫害他们。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支占民被非法关押到保定市看守所继续构陷。五月下旬,支占民被竞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案卷转到高阳县检察院,并被非法起诉到高阳县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支占民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阳县法院、检察院两次非法开庭,办案法官李志勇,检察院公诉人姚素玲。亲友辩护人、辩护律师为支占民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支占民当庭坚持无罪。但是,高阳县法院法官、高阳县检察院检察官罔顾事实,错用法律条文,枉判支占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支占民不服这非法判决,上诉至保定市中级法院。保定市中级法院根本不开庭审理,即维持冤判。

近日获悉,支占民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四日已被劫持到唐山第四监狱,随后将分配到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监狱。

唐山第四监狱是刚入监时所在的监狱,特别邪恶,特别是对大法弟子更是用尽各种酷刑以达到转化学员、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据明慧网报道,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三年的二十四年中,被冀东唐山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36名,仅保定地区,就有王刚、韩俊德、杨志雄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唐山监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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