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同修遭迫害,警察不断骚扰
几年前,我的家人同修被非法抄家关押后被构陷为“取保候审”。在分局打算進一步迫害时,家人被迫离家。而后警察总是上门骚扰和电话骚扰,要求告知他的下落。
面对他们的骚扰,开始时我采取消极承受或者回避的办法,不签收分局寄来的文书,不给警察开门或者以敌对的心态开门并质问他们,导致警察的态度越来越嚣张,骚扰也更加频繁,甚至还电话骚扰我的其他家人。并威胁找不到当事人就找他的家人,找不到他也会照样判刑等等。一时之间,巨大的压力及怕的物质笼罩了整个家庭。
而那时,我的身体也出现了不正确状态,我的腿越来越疼,甚至上楼都吃力,蹲下去都困难。精神上的压力加上身体的疼痛让人感觉不知所措。
二、转变观念,利用法律反迫害
家人同修遭受迫害时,不管是派出所还是街道办都说是我的问题,我也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沉迷于玩手机看小说不精進,才招来的魔难,才导致在魔难面前不知所措。开始时我们也想过利用法律反迫害,但是因为怕心,因为“法律是为邪*党-服务”等观念的障碍,导致迟迟不愿行动。而今,我知道,不管我选择如何做,前提还是要多学法、学好法,归正以前种种不正确的状态。
在系统的学习了师父的各地讲法及看了明慧网上关于利用法律反迫害讲真相的交流文章后,我转变了“法律是为邪*党-服务”的观念,世间的一切都是为法存在的,法律并不是为邪*党-服务,我应该要像同修谈到的那样要正用善用法律讲真相。
我决定控告相关参与迫害家人的警察。在公义论坛的律师同修的帮助下,我们整理好了《刑事控告状》、《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先后邮寄给了分局、办案派出所、省纪委、市监察局、街道办、信访办、市政府等相关单位。过了应该给答复的时间后,我开始给各单位打电话询问处理结果,在打电话的过程中怕心不断往出返,各种思想业也往出返,每次一想到打电话都感到压力巨大,但是也只能硬着头皮打,但是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同时我们在各举报信访平台举报,也被推诿或者不予答复。而办案派出所在我多次打电话询问何时撤案后,派出所指使村委上门骚扰。
虽然村委就只是问了下我是否还炼法轮功之后就走了,但是我的怕心开始往出返,电话也不敢打了,发正念也静不了。后来经过向内找,因为我的控告他们不敢再来骚扰,所以我起了欢喜心,觉的震慑住他们了。同时这里还掺杂了报复心。再和同修分析,为什么此次不是分局找,不是派出所找,而是村委上门找呢?说明我的控告确实对他们有震慑作用,他们不敢直接干坏事,所以层层指使下面的人干,而我要做到是找村委讲真相。于是我带上文书找到村委,向他们揭露办案人员的种种违法行为,村委说他们也就是走个过场。
村委的正面态度让我增加了信心,我继续给分局和办案派出所打电话要他们撤案,分局把事情往派出所推,办案派出所说让我去派出所谈。
第二天我就开车去了派出所找办案负责人,办案负责人下来之后表现的惊慌失措而又恼羞成怒。在派出所的大厅里,他先往里面走,我跟在后面追,然后他又往派出所外面走,就这样,我一边跟着他一边说让他撤案,他很气愤的表示自己撤不了案,还说你的家人的案子还没到检察院你还把我告到了检察院,当时他的态度特别不好,根本不愿意和我多说,还说你的家人没犯罪那他跑什么?一句话把我问住了,在我愣神之际,他快步的進了派出所。
回家之后,我因为自己准备了很多讲真相的话没说出来而懊恼,也因为他的那个问题把我问住了而感觉今天的会面很失败。而后我们咨询了公义论坛的律师,律师帮我们分析说办案负责人的种种举动说明他心虚害怕,所以想以这种不好的态度恐吓、回避我,而我的家人正因为没有犯罪,所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是办案人员在犯罪,我的家人怎么会配合犯罪分子的行为呢?所以我的家人离开就是不配合警察犯罪。
律师的回答让我们豁然开朗,原来我们一直没有跳出被迫害的思维,我们一直在申明修炼法轮功合法,但是却把自己定义到警察迫害我们所划的框框之中。
在我们逐级控告后,之前来骚扰的人不敢再来了,也不敢象之前那样电话骚扰我的家人了。反而对我们的控告不予以任何回应。我的腿也慢慢的好起来了。
三、以慈悲的心态讲真相,警察说:谢谢你
而后,我继续向分局、市局申请信息公开,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后又逐级向区法院,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行政起诉,他们均在无任何说明的情况下退回了我的《行政起诉状》。因此,我把《行政起诉状》邮寄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收到后,又层层向下推诿,最后把《行政起诉状》转到了区法院,区法院依旧是推诿、不受理。但是此时,派出所一改之前不搭理我的态度,打电话很客气的表示想要和我谈谈家人的案子并约定了见面时间。
为了更好的应对这次的谈话,我们咨询了公义论坛上律师同修,他们给了很专业的建议,并推荐了《“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利用法律反迫害的一点浅见》、《致受迫害大法弟子的亲属》《正用法律 扬长避短》等文章,让我在和他们沟通时,对于对方提出的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不回答,而是直接从正面的角度讲真相,避免他们把我的回答作为迫害同修的借口。
会面前,我仔细阅读了相关文章,并背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端正了自己的心态,此次去派出所不能象以前那样把警察当成敌对的人,而是要以慈悲的心态去向他们讲清真相从而让他们可以得救。我也加大力度发正念,并通知别的同修帮我发正念。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一个人开车来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门口的人问清楚了我来的目地后让我在大厅里等。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开始发正念,感觉到一个巨大的“灭”字铺满了整个派出所,我的心很稳,感觉师父就在身边,使我的正念更强大了起来。
我跟随他们進了会议室,一共三名警察与我见面。警察A说是分局派下来的精通法律的警察,警察B和警察C都是此派出所的警察。坐定后我开始询问他们的姓名职位,他们都不敢告诉我,还借口说这次会面不是做笔录而是信访接待,不需要告知姓名。然后他们就开始问我的家人的一些个人信息,比如家人的性格,为什么炼法轮功之类的,我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对不起,这些我都不能告诉你”。他们没有继续问这些,而是开始说我的家人违法之类的。
等他们说了一会儿后,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然后问他们:“你说我的家人违法,请问他违了什么法?”其中一名警察说是《国安法》。我让他们把《国安法》拿出来,并指出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警察B在手机里翻,正准备给我开时,被旁边的警察看了一眼后制止了。
我就告诉他们,我的家人没有违法,是他们在违法。他们持空白搜查证抄家涉嫌“违法搜查”;先抄家再立案“立案程序违法”;把家里的合法财产抢走不给扣押清单、还拒不归回,涉嫌“抢劫罪”;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上门抄家,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把无罪之人拘留还强制刑事措施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等等。
他们又说法轮功是×教,还说我的家人持有法轮功资料违法。我告诉他们,法轮功不是×教,二零零零年四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公安厅联合颁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并且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上又重申了该通知。
我还告诉他们,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但是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的《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 》,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50号文件说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合法出版物。
我说这些的时候,警察A一直在静静的听并且似乎在认真思考,当我又提到《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时,警察C打断了我的讲话,并说不要扯这些。我就问他:“你们在执行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时,看到过红头文件没,看到过有盖章有签字的文件没?”只有我提到的已经废止的两个文件。警察C不说话,然后看向了警察A,可能他觉的警察A懂法律,又是分局派下来的,希望他可以回答。但是警察A沉默不语。警察C瞬间变的愁眉苦脸起来了,然后快步走了出去。
警察A和警察B 见状也起身了,我跟他们一起走出会议,我告诉他们说:“其实江泽民发起的迫害法轮功就是一场政治运动,政治运动总有结束的一天,结束了就是秋后算账,就会找替罪羊,希望你们不要成为中共的替罪羊。”他们说:“谢谢你,我们不会的。”
结语
利用法律反迫害这条路我们还在往前走,虽然我们的控告还没有达到撤案的目地,但是我们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撤案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地,因为,人是没法给神立案的。我们要做的是利用世间的这种表现形式让体制内被中共欺骗的人明白真相从而能够得救。当该明白真相的人都明白真相的时候,世间的表现形式自然会发生变化。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