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遭冤狱迫害 上海法轮功学员李红被监视跟踪 【明慧网】

Advertisement


两遭冤狱迫害 上海法轮功学员李红被监视跟踪
EMail 转发 打印 安装苹果智能手机明慧APP 安装安卓智能手机明慧APP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上海曹杨区法轮功学员李红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结束一年冤刑回家后,仍经常遭当地警察监视、跟踪、骚扰。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日,李红住处至少有两人对她进行监视,她外出时也一直尾随。李红给跟踪者讲真相,告诫他们:按照法律,不论是谁,将法轮功污蔑成邪教者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法轮功学员可以依法进行控告。

然而七月二十一日,李红一早出门又被跟踪,在公交车上跟踪者严密监视李红的一举一动,并一直在用手机汇报,李红告诉他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跟踪非法,私自拍照等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与肖像权。而这些跟踪者称,从二十日起跟踪她三天,每天到手三百元。

李红女士两次遭非法判刑

李红出生于一九七五年,现年50岁。她约于二零零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良多,偏头痛等老毛病全好了。李红是四川人,在上海工作已经数十年,是一家软件公司的财务人员。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徐汇分局国保、湖南路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绑架李红,借口是她在微博、海外博客等上发表真相文章。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李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李红上诉后,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再次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监狱迫害。李红家属曾委托北京律师申诉,受到阻挠。李红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出狱。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李红用挂号信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等几个寄出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对她的非法判决,宣告本人无罪,归还法轮功书籍等个人合法财产。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李红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然而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李红被上海普陀区曹杨派出所警察绑架,十月十五日被普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据李红的律师了解,普陀区检察院和普陀公安分局开了会,要把李红这个案子当典型抓。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李红被静安区法院当庭非法判刑一年。

李红女士频遭跟踪、监控、骚扰

李红自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结束冤刑从普陀区看守所回家后,一直遭中共人员的跟踪骚扰。

普陀区曹杨派出所警察多次穿着警服、开着执法仪与街道办人员一起敲开李红住处大门,边说话、边录像。曹杨新村街道办人员还在”十一”、“两会”、“四二五”等等时期雇佣保安公司人员监视、跟踪李红。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李红早上外出,发现有人跟踪。这两天都有陌生人坐在她出行的电梯口。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李红因大姐意外身亡回四川老家,发现她妹妹的女儿从安徽到四川后,被上海市曹杨新村派出所社区片警周丽华加了微信,警察利用她妹妹女儿的微信一直在监控李红的行踪。李红郑重告诉她妹妹的女儿,不能这样被人利用无意中成为迫害者的工具都不知道,直到她删除了该警察的微信。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开始,李红早上外出,一直有人跟踪并被拍照。跟踪者说是上海曹杨新村街道平安办主任程小龙安排的。一月十四日早上,跟踪者自李红开门、出门就一直在拍照,并紧跟其后,自称“警察”。李红向其索要证件与法律依据未果。下午该跟踪者尾随至李红工作的咖啡店,依然不顾劝阻肆无忌惮贴身监视并照相不止,对咖啡店店员声称自己是执行秘密任务,不但妨碍李红工作,还严重影响咖啡店正常经营,甚至与其他仗义执言的顾客发生言语冲突,态度嚣张。最后,咖啡店店员报警。接警警察到场,电话程小龙,跟踪者才有所收敛,但已造成李红无法完成当日工作提前离店。一月十五日,该跟踪者依然在执行贴身监视李红,并不断拍照。

(责任编辑:顾元)

(c) 1999-2025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