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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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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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七日】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挂牌成立,多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累累。监狱以奴工劳动、暴力转化、拒绝亲属会见等多种方式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警察指派服刑人员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借所谓教育改造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把监狱变成了人间地狱。

一、女子监狱奴役法轮功学员

女子监狱的奴工劳动是做羽绒服(也有别的衣服),厂房非常大,据说有三千人在此干活。前面有警务台,警察在那里看管着。羽绒服是出口的,质量要求很高。队长不断提高每天生产任务的定量,服刑人员苦不堪言。每天从凌晨四点到晚七点,除了做操和吃饭时间,服刑人员整天不抬头的干活,吃饭时间只有五分钟。上厕所不能单独去,要配组,三个人一起去。服刑人员要单腿跪地跟警察请假,警察见你完成了产值、没有返工,可能会同意,否则,连厕所可能都不让去。一件羽绒服需要六十多道至一百多道工序,一个人做不完,下一道工序的人就会催促,甚至会吵架、互扔东西。经常有各地邪*-官员来此参观,参观的时候,他们强制服刑人员全部低头干活,不许抬头。每周日休息一天,但也不是真正的休息,而是要所谓“学习”,写思想汇报。周日洗衣服只给半小时时间。

服刑人员完不成产值,警察通过广播点名。被点名的人会被体罚和辱骂,被罚站罚蹲、不给饭吃,不让购买食品,还要株连,全监室的人都要跟着被体罚。

大多数年轻女性,在家里连针线活都不会干,做这个羽绒服,很多人干的慢,或者经常返工。有人因为完不成产值经常被骂被罚,天天哭;有人累得昏倒;有人的手指被针扎穿,有人的手指受伤后被截断;为了抵制奴工劳动,有人故意把手扎残;有人头撞机台自杀,有人上吊自杀。短短几年,就有两个服刑人员承受不住奴工劳动吞针自杀,自杀未遂还要被体罚,写检讨。而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就更为惨烈,除了奴工劳动之外,还要承受暴力转化。

二、指使被关押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一般服刑人员来到监狱后,要先在入监队“学习”一段时间,刑满之前,要在出监队呆一段时间,但是监狱方不让法轮功学员去入监队和出监队,怕法轮功学员在那个环境中互相交流。法轮功学员刚被劫持到监狱,狱政科就找其谈话,然后把法轮功学员分到某个监区某个小队,同时把强制转化的任务交给小队长。

警察一般不会自己直接动手殴打法轮功学员,都是以减刑为诱饵,指使服刑人员“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减刑一次最多能减九个月,一些不明真相的服刑人员为了减刑,积极参与迫害。每个监室只安排一个法轮功学员入住,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两个包夹时刻监管。即使法轮功学员被迫转化,仍有包夹监管,不允许跟别的法轮功学员说话,这样使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处于孤立无助的被封闭状态。

一般的服刑人员胸牌是白色或黄色的,白色是“普管”(普通监管),黄色是“宽管”(宽松监管),而法轮功学员,不管是不“转化”的,还是违心“转化”的,全是红色“严管”。

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随时随地被服刑人员殴打、体罚、辱骂。打嘴巴子、掐拧、拳打脚踢、面壁罚站、罚蹲、不给饭吃、整宿不让睡觉。每个监室有十二至十四人,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经常被这十几个人群殴。

还有两种残忍的迫害方式。一是浇凉水。在北边的储藏室里,他们扒掉学员的衣服,留下内衣裤或者单衣,大冬天开着窗户,寒风从窗口吹进来,让学员双脚站在水盆里,他们从头到脚一盆一盆的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二是超期关小号(关禁闭)。一个独立的楼房,里面有多个小号监室。室内非常狭小,只有一个小窗口,没有阳光,也没有灯光,不让洗漱,每天给的饭食很少,没有床,水泥地上放着破烂的被套,地面上还有一个浅浅的便池,不能冲水,大小便只能在每天某个时间往外清理一次,室内气味难闻。夏天没有风扇,冬天没有暖气。小号里有摄像头监控,如法轮功学员在里面炼功,警察看到,就在喇叭里喊。更离谱的是:法轮功学员即使被关在小号,两个包夹仍在走廊监视着。《监狱法》规定,关禁闭的期限是七天到十五天,可是第二女子监狱关小号似乎是没有期限的,有的被关几个月、几年。小号是狱中之狱,长期的孤独寂寞也是酷刑,给人带来的心理损伤是很大的。有一个服刑人员因“袭警”被长期关在小号,瘦得皮包骨,精神状态也不好了。

李晶刑期不详,她文质彬彬,平时笑呵呵的。被迫转化后,又声明走回修炼,为此遭到了极大迫害。冬天被浇凉水,每天被全监室服刑人员群殴、辱骂,面壁罚蹲,一宿一宿不让睡觉,冬天夜里穿着单衣服罚蹲,监室开着窗户,别人戴着棉帽子、盖被子睡觉,开窗就是为了冻她的。在厂房被迫站在水盆里。一次在水房洗漱,一个叫罗淑媛的犯人,一盆水,连水带盆扣在李晶头上。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随时随地挨打挨骂。她曾经被分在老残队(老残队集中了各个小队中有疾病的服刑人员,干活能轻松些),声明重新修炼之后,又被弄出老残队。李晶至今还没出狱。

七十三岁的王清荣被判五年,因为不转化,经常被全监室十几人群殴,被强迫打扫监室卫生,然后罚蹲,一宿一宿不让睡觉。冬天被浇凉水,棉袄棉裤棉鞋、换洗衣服、洗脸盆都被扔掉。饭菜被人抢走,监狱发放的食品和日用品被人抢走瓜分,没有卫生纸用,上厕所的时候,只能拿塑料瓶装水冲洗一下。因为保暖衣物被扔掉,冬天出工收工要在室外行走,她只能穿着单衣服、单鞋。她嘴里总是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和一些劝善的话语,即使被打被骂她也坚持念,一次在厂房里,她被一个犯人一脚踢到很远,脑袋磕到拉货车上,不省人事。长期被迫害,她的腰都弯了。后来被关进小号,去年十月份被关小号,可能一直关到今年三月出狱。

葫芦岛的吴久芬,六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她被分到四监区四小队,这个小队对法轮功学员非常残忍。因为不转化,她经常被全监室十几人群殴、体罚。吴久芬刚入监的时候,有一次被打的很厉害,头脸肿的特别大,脸被打成黑紫色,眼球被打凸起,整个眼白都变黑了,据说是因为眼睛遭受了长时间的击打。她浑身上下全是青紫色,没有一块好地方。这些犯人手段下流,用手掐乳房、掐阴部,致使吴久芬走路都费劲,上厕所下身疼的受不了。被打成这样,她还被迫在厂房的警务台前面罚站,她的惨况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一位法轮功学员忍不住上前愤怒质问:(这是)谁打的?

一次,一位法轮功学员拉了一下吴久芬的手,就被吴久芬所在小队的小队长殴打、辱骂。后来有人看到吴久芬呆呆的坐在厂房里,没有干活,估计是被打的干不了活了,走路的姿势也不正常,同修悄悄跟她打招呼,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吴久芬已经出狱。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玉杰,六十三、四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被关押在四监区一小队。因为不转化,被殴打、体罚、辱骂、不让睡觉、冬天被开窗扒衣浇凉水。二零二四年九月出狱。

葫芦岛的刘玉波被非法判刑两年三个月,她今年六十五岁,被关押在四监区一小队。刚下监区的时候,被殴打,腰腿可能是被打坏了,所以走路慢,出工的时候跟不上队伍,犯人冯琳琳把她推倒在地,拽着她的头发在柏油路上拖着走。一位法轮功学员见状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冯琳琳狡辩说刘玉波装病。小队长呵斥这位法轮功学员:“关你什么事儿?!” 刘玉波目前还在狱中。

沈阳的魏玉赤,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五年。因为生产任务经常被警察点名,不管是谁,一旦被点名,就会被罚蹲到十点多,还不给饭吃。魏玉赤已经出狱。

一个已经出狱的海城法轮功学员,一次被弄到北边储藏室,穿着单衣,开着窗户,冷风吹着,站在水盆里,被浇凉水,她不断的念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不管怎么浇,她身上是热乎的,一会儿衣服就干了。参与迫害的犯人感到奇怪,向队长报告,队长说:别浇了。这位法轮功学员所表现出来的神迹,在监狱中被传颂。

还有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被褥被浇湿,不让她睡觉。平时吃不饱,非常消瘦。一次,某犯人一拳打在她的心口,她疼痛不止,她求师父:师父我不想死。靠着这一念撑了过来。那个犯人事后很害怕。第二女子监狱还出现这样令人发指的迫害方式: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犯人竟然把师父的名字写在短内裤上,逼着法轮功学员穿。

服刑人员想见家属的话,需要自己写申请,申请中要称自己为“罪犯”,对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来说,本身就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转化,监狱方不让会见亲属,不让给家人打电话。《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会见权,属于违法行为。

三、曝光参与迫害的人

犯人刘丽佳残忍殴打吴久芬。罗淑媛(家住沈阳北行)经常辱骂李晶,全监室群殴李晶,她是主导者;海城冯琳琳(无期徒刑),跟王清荣在一个寝室,殴打王清荣很厉害;犯人孙珊珊参与迫害,在四监区很有名,明慧网曾报道过她是如何折磨王清荣的。孙宝艳也是被警察委派管事的,她经常扯着嗓子诽谤师父和大法、辱骂学员;孙宝艳和崔小蔷,因为积极参与迫害,新来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安排到她们身边,所以很多学员都遭受过她俩的迫害。崔小蔷刑期比较长(可能是十二年),为了减刑,从二零一九年搬到第二监狱以来,她就开始参与迫害,已经累计被减刑两年了。崔小蔷和罗淑媛在家中的母亲都突然瘫痪了,跟家人通话得知情况后,两个人都哭。她们参与迫害,连累了亲人遭到恶报。

在无休止的殴打体罚和辱骂中,法轮功学员即使被迫违心转化,内心却十分痛苦,渴望着重新走回修炼。法轮大法是佛法。真修的大法弟子都有实实在在的切身体会,酷刑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有学员私下跟即将出狱的同修说:我出去的时候,咱俩约好在哪里见面,你要帮我请书。(笔者注:因为入狱前被警察非法抄家,大法书籍都被抄走了)。

从辽宁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到监狱基层,所有参与迫害的各级党官、警察,无论是发布命令的,还是执行命令的,都已经严重触犯了《宪法》、《刑法》、《监狱法》、《警察法》、《公务员法》,涉嫌“虐待被监管人”、“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滥用职权”等罪名。法轮大法是佛法,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如果参与迫害的人不及时悔改,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清算与天道的惩罚。

也有一些警察是有善念的,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服刑人员虽然充当包夹,却对法轮功学员很好,还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有积极参与迫害的服刑人员听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之后,也表示以后不参与迫害了。有的服刑人员向出狱的法轮功学员索要大法书籍:“回去我也炼”。为了当事人的安全,本文不能提及她们的姓名。她们的善行一定会得到善报。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信访投诉电话:02431967058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江
党委副书记:段剑平
副局长:李宁 张森 李建国 孙涛
政治部主任:李长志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二监区:024-31629699
三监区:024-31629727、024-31629353、024-31629312
三监区四小队电话:024-31629302
四监区:024-31629376
八监区:024-31629316
十监区:024-31629747、024-31629746
监狱长:马骁
副监狱长:吴启林
政委:于怡、王蔚
狱领导:袁英慧
一监区监区长:夏茹;科长:张翰、孙悦;干事:王然
三监区监区长:徐中华、齐科长;教导员:李瑾
四监区监区长:郎朗; 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手机:18040085165
干事:肇昌茹(警号:2117155)
十监区监区长:孟祥玉、卢玮; 干事:吉雪琦
十监区四小队队长:程熙(音)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12348—2 全年在线服务:8:30-17:00
沈阳市城郊检察院:1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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