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24年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综述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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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24年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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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区有四个城区——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根据明慧网报道和当事人的陈述收集的案例中,在这25年中,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报道遭受10人以上绑架案例24起;各种形式迫害1368人次,其中:在迫害中离世或含冤离世25人(含牡丹江籍被外省市迫害离世2人);被非法判刑的123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县判刑11人次);被非法劳教177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县被非法教养8人次);被绑架931人次(含在外省市县被绑架的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27人次);被骚扰112人次;被勒索人民币109万5千元。

由于中共对信息的封锁和对当事人及家属的恐吓,以上有据可查的数字只是真实案例的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因迫害失去工作、生意被搁置、被抢走私人物品、被敲诈勒索钱财、亲属因担心抑郁而离世、孩子因无人照管而辍学及“政审连坐”制度给法轮功家庭带来生活、工作、求学、就业的危机等,造成的巨大损失无法估量。在当前中共政权这种红色恐怖环境下,无法细致无漏的统计。

目录:
一、概述
二、迫害离世或含冤离世
三、非法判刑
四、非法劳教
五、经济迫害
六、现世现报

一、概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市区10名以上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的案例至少24起。

第一起:一日绑架30多名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牡丹江市警察绑架了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康运成、法轮功义务辅导站副站长宋伟茹和孙丽珠、爱民区东部、西部辅导站站长赵京春和姜春梅、金宥峰、汪桂珍、于宗海、高秀玲、冷贵卿、张克明、战贵荣等30多名法轮功学员。宋伟茹、于宗海、姜春梅、金宥峰、汪桂珍5名法轮功学员被日夜扣留监视,其他人当天放回。

第二起:依法上访讲真相,被劫持到看守所94人。

一九九九年九月末至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政权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升级,开始大规模绑架上访和在家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据当年统计,被绑架并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共94人。知道确切姓名的法轮功学员有:

1. 男性法轮功学员(19人):康运成、宋景陶、赵京春、李志豪、于宗(忠)海、关连斌、宫呈阁、曹炳学、王洪林、关日安、于波、关键武、宋岩、宁军、金宥峰、郑永值、李海峰、贾昌民、李启亮

2. 女性法轮功学员(20人):赵桂玲(法轮功西安区义务辅导站站长)、付英和刘坤母女俩、崔淑香和赵欣婆媳俩、林丽敏和曹丽梅姑嫂、李敏、马淑芬、郝淑华、宁红、曹迎春、王芳、于真洁、岳峻荣、岳峻兰、谢瑞光、王丽嬿、张丽、韩秀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马淑芬、林丽敏、曹丽梅、郝淑华、宁红、曹迎春、王芳、于真洁、崔淑香、于宗(忠)海、宋岩、于波、金宥峰等16名男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动教养,分别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牡丹江劳教所实施迫害。

第三起:17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九日上午,西安区共和派出所的边指导员、片警曹晓冬、国保警察法勇男、彭富明等八九个人闯入付英家砸门撬锁,绑架了付英、刘坤、王志斌、李庆禺、郑兴堂、佗文霞等17位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被劫持到西安公安分局刑讯逼供,这次绑架中,付英5千元人民币现金被警察偷走。付英、王志斌、李庆禺、郑兴堂被非法劳教。

第四次:230人去北京上访遭绑架。

二零零零十月一日前后,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纷纷去北京上访,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牡丹江警察对上访的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现金全部被抢走,不留任何手续,被警察中饱私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杨茂华、杨茂琴、安宝萍、安宝玉、杨学珍、张萍、刘智渊、王明艳、孙英霞、徐文媛、赵秀芹、郝艳秋、赵晓艳、艾淑清、万风、孙桂珍、熊桂芹、董淑艳、李雅琴、尹玉文、周明波、王磊、陈金凤、戴蕤(黑龙江大学在校大学生)、李景伟、朱秀成及妻子汪淑娥和18岁上高中的女儿朱雅琼、佗文霞、陈春荣、陈春茹等共230人(看守所狱警说出的人数)。这些学员家属被勒索几千甚至几万人民币“赎金”才得以回家,戴蕤、朱秀成、刘智渊、陈金凤、戴蕤、陈春荣、陈春茹被非法劳教。

第五起:20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遭绑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各种申诉和上访途径都被中共恶党政权截断的情况下,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迫到天安门广场表达法轮功学员的心声。李秀萍、宫呈阁、张涛、张卫东、马淑芬、张淑芬、佟秀琴、赵云艳等20名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发撒真相传单,遭到众多被中国几亿纳税人养活的“人民警察”的殴打和绑架,张淑芬的头部被警察穿皮鞋踢出一个大包,很长时间才消肿,造成严重后遗症;张涛被警察踢的眼角流血,很长时间才痊愈;李秀萍被绑架后,正念走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不愿意连累单位和家人不报姓名、户籍所在地,北京警察把说话东北口音的法轮功学员用40多辆大客车(每辆大卡车装40多人)劫持到辽宁省各市看守所。19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陆续被劫持回当地,宫呈阁、张涛、张卫东、马淑芬各被非法劳动教养3年,劫持到牡丹江劳教所和黑龙江省戒毒所,张涛、张卫东当年才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其他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家属被勒索几千至几万人民币“赎金”(土匪绑架人质后勒索钱财)后,人才被赎出来。

第六起:南山派出所绑架23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阳明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所长谢春生、副所长苗强等警察绑架了赵军及儿子赵丹、曹茹、赵桂玲、黄国栋和他的儿子、张玉良、高炳荣、宋民杰,李建华,张老师夫妇,老于头和其老伴等23名法轮功学员。

南山派出所警察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轮番酷刑折磨:赵军被连上三次绳(一种酷刑),昏死三次。恶警就用硬币刮肋条骨,往手指尖里扎竹签的残忍手段将他弄醒。当晚赵军的右臂腋下部位正中神经和挠神经严重损伤致残(有诊断书为证),两臂肿得吓人;赵桂玲遭受多种酷刑:上绳,灌芥末油,用东西捂住头不让喘气,几乎憋死,连续十多天反复折磨;张玉良被苗强殴打,内脏被打坏,以致后来尿血很长时间;高炳荣被迫害精神失常,后离世;赵军上大学的儿子赵丹因父亲被酷刑折磨。宋民杰和李建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阳明法院非法庭审赵桂玲和赵军姐弟俩、张玉良、黄国栋、曹茹5名法轮功学员。开庭后,黄国栋是被抬进去的,被酷刑折磨的不能说话,不能坐,而且脚上还带着镣铐。阳明法院非法判刑:黄国栋12年、赵军7年、张玉良5年、曹茹5年、赵桂玲3年。

第七起:1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公安局政保支队、西安公安分局、火炬派出所警察互相勾结,强行闯进王磊家,绑架了王磊、王丽嬿、李玲、李英旭、张岩等14人,并且抢劫了他们身上的2千多元人民币现金。警察对14名学员酷刑折磨,李英旭被打得下肢没有知觉,不能站立行走,头部、面部、身上多外青紫,伤痕累累,其余的人均有不同程度的青紫伤痕,在48小时后没有找到关押审察的证据和理由时,不履行司法手续,没有让当事人签字的情况下,强行送进看守所两个月。

没有任何事实及证据的情况下,西安公安分局将王丽嬿、李玲、李英旭、张岩非法劳教,其余10人被逼迫:保证出去后不能告警察执法犯法,并要求家属看着不让这10个人上告。

第八起:11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于宗海和宁军在牡丹江市区街道的墙上喷真相标语时,于宗海遭到警察绑架,西安公安分局共和派出所警察用于宗海身上的钥匙打开了他们临时租住房门,绑架了宁军、杨玉昆、杨××等,警察陆续蹲坑绑架了付英、李秀萍、姜春梅,抢走了李秀萍人民币3千元钱,两个耳机,一个传呼机;付英随身携带的人民币2千元钱被抢劫走,此次先后共绑架了11名法轮功学。这些学员被劫持到桦林镇东郊派出所,并且遭到警察们的残酷迫害。付英被非法劳教,劫持到哈尔滨戒毒所;于宗海遭非法判刑15年。

第九起:爱民区传播真相,多人被绑架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牡丹江市入冬以来下了第一场半尺深的大雪,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在爱民区的大街小巷遍布了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等内容的各色小旗。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爱民公安分局通过跟踪、盯梢的手段到东安区兴隆镇绑架法轮功学员10人,次日又绑架4人,直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三日,爱民公安分局共绑架了王永强(后走脱)、张吉良、李庆俞、高英、吴秀红、吴秀华、程凤英、鲁永风、曹迎春、刘坤、赵欣、关日安、汪继国、丁玉等30多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都遭到警察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遭到3-15年非法判刑不等。

第十起:中共十六大前后7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召开前,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遭到大规模绑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正在家中睡觉、做饭、休息,恶警就象土匪一样闯进家中,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续,随意把人抓走。把家中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绑架的学员有安永镇、黄彦林、李洪敏(被迫害致死)、徐玉华、刘慧宇、张丽、于波、吕士繁、李志豪、孙英霞、黄宴林、王洪林、孙玉生、李启亮、宁军、孙英霞、徐伏芝(后来被迫害致死)等近70多人,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李洪敏被迫害致死;安永镇、黄彦林被非法判刑;王洪林、孙玉生、李启亮、于波、刘慧宇、张丽、于波、吕士繁、孙英霞被非法劳教。

第十一起:杜撰“高科技犯罪”,绑架近百名法轮功学员。

国安特务利用偷安在残疾姑娘牛小娜家监控录像,牛小娜被绑架,在酷刑折磨、威逼利诱下,加之一名学员没有抵御住酷刑折磨,导致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起,刘智渊和申春花夫妇、金宥峰和姜春梅夫妇、王新民和汪桂珍夫妇及女儿王维麟、张涛、于真萍及弟媳王楣泓、王明柱、裴晓霞、王明柱夫妇(王明柱走脱)、姚国才、王淑荣、曾德云、李双、钟丽、金英子、张玉莲、康运诚、郝荣、宫有斌、关连斌、汪淑娥(当时正念走脱,警察通过电话监控,从外地又被绑架回牡丹江)等一百多人相继被绑架。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看守所,牡丹江市“六一零”和警察以所谓“高科技犯罪”的幌子,将其中29人被非法批捕,多人被非法劳教。爱民区法院秘密冤判29名学员3-14年徒刑不等。

第十二起:10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绑架、骚扰。

二零零四年十月末,警察绑架了男性法轮功学员宋岩,警察对宋岩刑讯逼供下,导致老年女性法轮功学员王士珍遭绑架。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阳明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片警朱志国和另两个警察绑架了位于矿山平房居民区付亚贤和其不修炼的丈夫老何,警察在付亚贤家守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又绑架去付亚贤做客的法轮功学员王萍和佟秀琴,警察将这3人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老何被放出来。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张世江乘车从哈尔滨市返牡丹江临时居住房子时遭到警察绑架,在阳明公安分局遭到酷刑折磨。几日前张世江的妻子杨淑香和儿子张伟遭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王明艳及其兄王明柱。

宋岩、张士江、付亚贤、王明艳、王明柱遭非法判刑;杨淑香、王萍被非法劳教,佟秀琴送劳教身体不合格被放回,王士珍由于被酷刑折磨的精神失常,被保外。

第十三起:20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统一行动,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于真洁、宫有斌和宫呈阁父子、刘秀英和李海峰母子、赵京春和刘楠夫妇、朱秀成、王慧琴、肖祖光、孙桂珍、李焕芝共计20人,朱秀成被非法判刑5年6个月;赵京春被非法劳动教养。其余同修都在关押迫害后被勒索几千乃至几万元人民币才被家属“赎回来”。

第十四起: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零七年八月,牡丹江国保大队伙同分局、派出所又一次对大法弟子大面积绑架,王永茂、张玉凤、曾楚、白云霞、刘宝凤、贾桂芹、宁艳、王安莉、曲荣、温姓学员、许道芹、薛梅和孙玉兰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第十五起:15人遭绑架。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牡丹江“六一零”及柴市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绑架了任艳杰一家四口(儿子、儿媳和小孩)、八十二岁老太太曹玉玲、王秀霞、胜俊英、朴某某、王雅君,掠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录音机、磁带等。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牡丹江市柴市派出所再次作恶,绑架了去派出所要人的赵建国、周淑云、王春艳、朱秀华、刘亚娟和金某等6人,金某下午被放回,其余5人当晚被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其中赵建国在抵制迫害中被看守所恶警定位、强戴手铐、脚镣迫害。

第十六起: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 旁听者37人遭绑架、毒打、劳教。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柏亮、李海峰、李永胜、张玉华。闻讯赶来参加旁听的亲友共100多人,由于警察的百般刁难,只有14人进入法庭旁听,其余的人都被警察赶出法院大门。法院外公安警察和特务绑架了马淑芬、颜成山、张亚清、张翠清、张培增、王克军、王淑香、赵秀艳、李向娥、赵春艳、王爱平、王爱玲、李崇俊、刘红梅、刘桂香、夏美兰、于登芳等37人,被绑架的人遭到警察的酷刑逼供,彦成山遭恶警殴打、酷刑折磨,鼻梁被打断,鼻子已肿得变了形,并被上大挂,一只胳膊已不好使;李崇俊被恶警严重殴打,一只眼睛被打坏。

事后,马淑芬等9人被非法劳教。

第十七起:中共“两会”期间,2人被骚扰、8人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派出所以中共“两会”名义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张萍、周芝荣、陈菲、张继良、刘香华、赵忠江、庄秀云、关永霞等;被骚扰的杨慧萍、金今玉等。

第十八起:39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起因:黑龙江省某副省长来到牡丹江,促使这次大规模绑架案件发生,牡丹江“六一零”、国保大队、各分局及下辖派出所都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绑架的犯罪行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警察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名单绑架了韩秀芳、刘春兰、赵京春和刘楠夫妇、环卫局干部刁锐、林春子、李延玲及其母亲、徐慧娟、西头刘姓学员、牡丹江铁路车务段王汝江、东新安小区李桂英和她的丈夫、郎晶、江滨小区韩姓和彭姓老年学员、七十多岁于姓和邓姓及张姓三名学员、阳明区方淑云、庄小丽等39法轮功学员的绑架。牡丹江国保伙同西安分局恶警在杨丹蓓的指挥下,对西三龙门市场对面新海浪小区居住的张玉琴抄家,欲实施绑架遭抵制,绑架未果。除王汝江、郎静、七十多岁张姓学员回到家中外,其余几十名大法学员仍被关押在看守所。

事后,警察将构陷韩秀芳、刘春兰、刘楠的案卷报到检察院。徐慧娟、翟淑琴、方淑云被非法劳教;韩秀芳、刘春兰被非法判刑5年。

第十九起:13人遭秘密绑架;5人被骚扰。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至十二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与”六一零“伙同国保及各公安分局各个派出所秘密布置绑架任务,绑架了肖燕华、杨学珍、金波、戴启鸿、郑丽萍、陈凤青、朱海玉、宁艳、曹淑杰、刘天华、景慎峰、周淑杰、蔡姓学员等法轮功学员。5名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赵云艳、荆玉生、杨慧萍、周尊贵、李桂英等。景慎峰被非法判刑4年。

第二十起:起诉江泽民,遭中共恶党报复。

二零一五年,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行使公民合法权利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党魁江泽民,因诉江17人遭到绑架:李洪森、朱民广、李明、李鹏、闫燕兰、王世凤、王玉山夫妻、周淑杰、刘爱华、张丽、银淑芬、李海峰、刁蕊(音)、吴金霞、于丹、艾淑菊;杨慧萍(女)遭到骚扰。

第二十一起:14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二十一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国保支队大队长李学军,国保支队警察尹航、马群伙同东安分局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宫程阁的家中,绑架14名法轮功学员,东安分局副局长梅永刚下令将高秀清、赵洪伟、姜春梅、王楣泓、王明艳、张丽、张淑敏、范丽敏8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行政拘留15天,拘留证没有当事人签字。在牡丹江市拘留所,8名法轮功学员抗议被非法关押集体绝食4天,四月二十七日上午,8人被全部释放,宫程阁和高秀清家被非法抄走的物品没有归还,还有14名大法弟子的手机达20多部被抢走未归还。

第二十二起:法轮功学员10人遭骚扰、绑架,三人被判刑。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牡丹江地区警察非法窃听并跟踪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10人被骚扰、绑架及非法抄家。

◎阳明区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宝凤和她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并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两人被绑架到派出所做完口供后,才放回。

◎爱民分局局长带领八、九个警察到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邵艳父母家里,不由分说到处翻找东西,把照顾卧床父亲的保姆给带走了,保姆被非法审讯三个小时后放回。爱民区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警察骚扰,但没给开门。

◎牡丹江国保大队队长尹航带领五个警察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林春子家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大法书、周刊等私人物品。

◎赵姓老年法轮功学员从牡丹江回到穆棱家后被绑架,在她家做客的另一位周姓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三个小时后,两人回家。绑架她们的是八面通国保人员李颜春、崔兴国。赵姓法轮功学员在牡丹江就已被跟踪很久了,她的电话长年被警察非法窃听、监控。

◎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镇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

董淑艳、张玉华各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1年。

第二十三起:法轮功学员7人被绑架,家属被绑架、骚扰。

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至七日,牡丹江市国保和铁路公安处绑架了7名法轮功学员并且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

◎陈雁微、王平、李桂蓉、刘凤燕遭绑架,同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刘凤燕回家,其他人被非法拘留15天。

◎于长兰家被警察骚扰,没给开门,第二天早上于长兰出门上班时被绑架;范丽敏被绑架。

◎赵兰英回到家中,她丈夫和儿子视频,说你妈回来了,被警察窃听到。当晚赵兰英家对面楼窗户四个特亮的灯照着她家,第二天早上五点警车就停到她家楼口,她丈夫和她妹妹早上下楼,她丈夫被警察按住,她妹妹被四个警察强行推进车里(他们以为是赵兰英),后来知道抓错人了。

◎张丽被绑架,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被释放回家。

第二十四起:2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牡丹江公安分局所有派出所的警察,对不“转化”、不签字、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统一绑架和骚扰。此次参与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高忠远,三月份由黑龙江省公安厅调到的牡丹江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杨国利,四月份上任的政法委书记。张国军,新上任的牡丹江市长。

牡丹江市区2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崇一范、李海峰、张涛、王新民、汪桂珍、王维林、张玉莲、张春兰、宫有斌、柴爱莲、陈雁微、陈雁孚、李平、于长兰、曲姓老年女学员、宫呈阁、董姓老年女学员、韩姓老年女学员、王凤玲、姜英、高兰亭、张淑敏。

牡丹江市区8人被骚扰:李宏君、朱艳华、白丽珍、景玉生、庄秀云、陈金凤、杨慧萍、高秀清

二、迫害离世或含冤离世

中共恶党对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迫害以来,共有25人被迫害离世或含冤离世,他们是:

牡丹江市区(23人):高炳荣、王小忠、崔存义、李宏敏、叶莲萍、汪继国、尹洪涛、徐伏芝、刘玉桂、宁军、肖淑芬、李淑文、宋京华、侯丽华、王永茂、金宥峰、康运诚、王永强、朱秀成、赵林、黄国栋、郑炫淑、高一喜。

牡丹江籍被外省市迫害离世(2人):张茂兴(江西省九江县)、佗文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公安机关和看守所迫害离世

1、王小忠被酷刑致死,器官去向可疑

王小忠,男,时年36岁。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晚九时,王小忠被阳明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桦林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二十九日即被迫害致死。在去世前一天,他的妻子去探视,王小忠亲口对她说,公安用电棍打他,第二天便死在看守所中,第三天家属才得到通知,并被告之是脑出血而死。

看守所未负担任何责任,却将王小忠的心、肝、肺等内脏拿出来冷冻, 有被活摘器官的迹象。王小忠家里只剩下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父亲,没有工作的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一个好端端的家庭破碎了。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采用最下流的流氓手段,在恐吓和欺骗中,只给了家属几千元钱就匆匆结案了 。

2、崔存义被南山派出所警察毒打致死

崔存义,男,时年54岁,被当地警察迫害致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后来警察对其家属说:“他没什么事,我们不抓他,让他回来吧。”家属相信了警察的谎言,让崔存义回了家。崔存义到家后不长时间,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前后被东安公安分局警察绑架,然后把他送到阳明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集中迫害,南山派出所警察将他残忍迫害致死,既无口供又无笔录。公安局先扬言说其自杀,后又谎称心脏脱落而死。五月十五日才通知家属。

崔存义的身体被打得遍体鳞伤,经法医解剖验尸,肋骨被打断5根,肺部全黑,眼睛红肿,腿部全黑,惨不忍睹。家属欲到省里上告,牡丹江公安局忙封锁了牡丹江的民航、铁路、公路,不准家属离开牡丹江,妄图掩盖杀人犯罪事实。家属坚持不懈的多次去省城和北京上访,牡丹江市公安局不得不于二零零四年年底,以补偿的方式给家属50万元人民币。崔存义的遗体在殡仪馆停放了两年半之久才出殡,而南山派出所几名杀人警察仍逍遥法外。南山派出所已被列入联合国人权组织二零零五年的人权报告中,并且向中国发出协查报告。为掩盖罪恶,南山派出所被撤并(不存在了),参与杀人的警察都被秘密分派到各个派出所。

3、叶莲萍遭酷刑拷打致死

叶莲萍,女,时年30岁,大专文化,生前是牡丹江市优秀服装设计师,她为坚持信仰真善忍,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牡丹江警察非法劳教。叶莲萍从劳教所出来后,曾经被牡丹江恶警在网上悬赏5万元通缉,她被迫流离失所。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李富扬言:抓住叶莲萍一定打死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叶莲萍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被绑架后,牡丹江市政保科警察用吉普车把叶莲萍、董淑艳、刘玉梅(依安县)劫持回牡丹江,叶莲萍遭受了铐在暖气上蹲不下站不起来的痛苦;然后鼻子被灌进两瓶芥末油,再用塑料袋套住头(恶警称为“摩托帽”)到脖子根部封严,使她喘不上气,连憋带呛几乎窒息;被拽头发满屋轮打大嘴巴子;被上肩夹大背铐酷刑折磨,叶莲萍被摧残的痛苦不堪,伤痕累累身体非常虚弱,已身心不支。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年仅30岁的叶莲萍被恶警酷刑折磨、刑讯拷打致死。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乔平和队长李富是迫害死叶莲萍的主要犯罪凶手。

4. 徐伏芝

家住北安街时年55岁的徐伏芝,修炼法轮功后,多年的心脏病、高血压全都好了。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晚,徐伏芝被爱民公安分局北安派出所民警绑架,爱民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蓬军等人用塑料袋扣头、灌芥末油等酷刑对她实施迫害,徐伏芝被迫害得浑身长满疥疮,血压高、心脏病症复发,二零零三年三月,徐伏芝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个月,被哈市女子监狱拒收,而牡丹江市六一零、看守所拒不放人、医治,徐伏芝的丈夫变卖住房也没办成保外就医,徐伏芝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监狱迫害离世

1.牡丹江师范学院三名法轮功被迫害离世

(1) 金宥峰,男,时年44岁,朝鲜族,原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谦和直爽,乐于助人。二零零三年十月,牡丹江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金宥峰也被绑架,遭受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后被爱民区法院非法判刑11年,妻子姜春梅非法判刑14年,家中两个孩子孤苦伶仃,大的9岁,小的只有14个月,孩子奶奶因此在痛苦和压力中离世。

金宥峰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后,多次遭警察及其指使的犯人酷刑折磨、野蛮灌食,迫害成肺结核晚期。监狱却以金宥峰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由拒不放人。拖延10个月后,于二零零八年端午节前才办理保外就医。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九点,金宥峰经抢救无效含冤离世。陪伴在父亲金宥峰身边的儿子金路宜不幸也被感染,最终失去了年仅23岁年轻的生命。

(2) 汪继国,男,时年40岁,牡丹江师范学院职工。二零零零年三月进京上访,被抓回牡丹江市后,即被非法劳教3年。二零零一年,汪继国被牡丹江四道劳教所迫害致尿血、双目几近失明。二零零二年,汪继国遭绑架,被爱民区法院诬判其7年,送入牡丹江尖子山监狱继续摧残,二零零三年九月被迫害致死,年仅40岁。他妻子陈菲也是法轮功学员,同期被非法劳教3年,家中七岁幼儿欣欣无依无靠。二零零四年,汪继国的姐姐汪淑娥因信仰被冤判14年。

(3) 朱秀成(汪继国的姐夫),男,时年59岁,原为牡丹江师范学院马列部的办公室主任。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朱秀成一家三口进京上访被抓回,朱秀成被非法劳教一年,妻子汪淑娥和18岁读高中的女儿朱雅琼则被关押在看守所数月之久,被勒索巨额保证金后释放;二零零二年四月朱秀成和汪淑娥被绑架并抄家,朱秀成被劳教3年,其妻汪淑娥也被劳教3年,送至哈尔滨戒毒所后,后因体检不合格而幸免。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朱秀成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5年6个月。由于多年的折磨,朱秀成于二零一四年七月离世。

2.肖淑芬

肖淑芬,女,时年66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步行街,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秘秘判重刑并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肖淑芬被监狱折磨的生命垂危,法轮功学员多次找狱警反映,狱警推脱说和家人联系不上,一拖再拖耽误了最佳治疗期。肖淑芬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份去世。从发病到去世只有短短12天时间。去世后3天才通知家属,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家属接到监狱方面通知:肖淑芬已死。肖淑芬的子女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九日早上去领遗体,监狱百般刁难不让见遗体。

3. 康运诚

康运诚,男,原牡丹江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原牡丹江市房地产总公司经理。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后,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判刑并遭受残酷迫害。二零零三年十月末,又被牡丹江市六一零绑架。由于他工作任劳任怨、成绩出色,单位主要领导出面为他担保,恶警竟置之不理,把他非法判刑关押在牡丹江监狱五监区。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康运诚被关小号迫害。被迫害致病危手术两次,处于昏迷状态。尤其第二次手术,医生告知可能下不了手术台。后来,家属找到狱方,大约在四月份才“保外就医”回到家中。康运诚最终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离世,终年56岁。

4. 黄国栋

黄国栋,男,是一位善良的好心人。只因信仰真、善、忍,坚持做个好人,向人们讲真话,数次被中共不法警察绑架,遭受吊铐、毒打、硬币刮肋条骨、牙签扎肋骨缝等酷刑折磨。他被迫害的案例曾被写进联合国人权机构特派专员年度报告。黄国栋于二零零一年末被非法判刑12年,在冤狱中再遭狱警和犯人定位、毒打、冷冻、浇凉水、电棍电击小便、肛门等灭绝人性的摧残,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含冤离世。

(三)长期被迫害导致病业离世

1.赵林,男,时年44岁。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被警察以登陆雅虎信箱下载传递明慧网内容为由绑架、毒打。两天后,赵林从派出所走脱,此后被中共非法通缉15年,他在外漂泊不能正常出入、生活,还要担心怀孕的妻子,多次与要绑架他的警察擦身而过;在长期的迫害和骚扰中,最终因心力交瘁,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离世,年仅44岁,给妻子与14岁刚上初三的儿子带来巨大的伤痛。

2,宁红和宁军姐弟俩迫害中相继离世

(1)宁红,50多岁,曾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劳教两年,因被迫害得肚子肿大得吓人、头发全白了,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通过修炼,头发又变黑了,肚子也不肿了,又恢复了健康。恶警们又把宁红从家里绑到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宁红学法、炼功、发正念,“六一零”及派出所恶警们很恐慌,编造理由,把她又劫持到了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后被迫害离世。

(2)宁军,男,时年51岁,一九五五年生,曾经历过2次刑拘;一次非法判刑;一次非法劳教;被折磨的几次病危抢救。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3.李淑文,女,79岁,退休前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银行工作,居住在牡丹江市江滨小区。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轻松,多少年都没有报销过医药费。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牡丹江江滨派出所片警郑伟民、尹建国非法抓捕到江滨派出所,后来又多次遭到尹建国到家中骚扰。由于失去炼功环境,多年遭受迫害,长期心理压抑,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三日离开人世。

4.七次遭绑架 黑龙江优秀教师佗文霞含冤离世

佗文霞,女,终年73岁,一九五零年生,退休前牡丹江市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曾被绑架七次,身体不堪重负而出现严重疾病状态,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含冤离世,终年73岁。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佗文霞在牡丹江市遭六次绑架,其中一次,她和女儿以及不修炼的丈夫,一家三口被关在看守所。也被多次非法抄家,曾流离失所4年。后来陀文霞带女儿迁居哈尔滨市。二零二一年佗文霞第七次被绑架,女儿牛小娜也同时被绑架,牛小娜被非法判刑15年。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铁路国保警察提审佗文霞,说要起诉她。三月中旬开始,佗文霞身体难受,疼痛,全身发冷,去医大二院检查为子宫内膜癌晚期,因为她有甲亢,做不了手术。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铁路国保警察给佗文霞去电话,说她的取保候审一年到期,现在变更监视居住。还威胁说如果怎么怎么就逮捕她云云。让她去签字,可是她已经虚弱的走不了路。警察还索要她的身份证,可是她住院治疗需要身份证。佗文霞身体每况愈下,天天发烧,全身疼痛难忍,被家人送去医院住院治疗。肿瘤医院检查,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她身体的多个器官,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五日含冤离世。

(四)被迫害精神失常后离世

1.宋京华,女,54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铁岭河镇四道村,二零零零年因坚持修炼,被市公安局和铁岭河派出所恶警强行绑架,劫持到当时的哈尔滨市戒毒所迫害2年,冤狱刑满后回家。哈尔滨市戒毒所狱警到家所谓回访,不知对她做了说了什么,导致精神失常,于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夜九点被火车撞死。

2.高炳荣

二零零一年二月,高炳荣被铁岭河镇南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南山派出所苗强等六名男警察一起持续毒打高炳荣,从晚上七点一直打到下半夜一点半多。毒打过程中,苗强等人还采取逼迫高炳荣骂大法师父、踩大法书、撕大法书等恶劣手段。高炳荣被打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南山派出所不但不予治疗,反而把她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继续迫害。高炳荣被送到看守所时,腿已经瘸了,走路一瘸一拐的。她的胳膊、双腿、浑身上下都是青紫肿胀的。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缝,脸上有青紫的肿起来的伤痕。脑袋上有大小不等的肿包,大的几处有鸡蛋大,嘴角处血痕模糊。当时看到高炳荣惨不忍睹的样子,很多人流下了眼泪。高炳荣被送到看守所后,已经被折磨得精神有些不正常,发作时就哭闹不止,好似被打时到处躲闪的状态,一看到警察从窗外经过,她就吓得立刻浑身发抖、哭闹,开始发作。后期高炳荣发作频繁,状态越来越差,后又转到洗脑班强制转化迫害。半年之后,在广大法轮功学员的强烈要求下,牡丹江“六一零”头目李长青伙同南山派出所苗强提审高炳荣,因怕承担责任,勉强将她释放回家。高炳荣被折磨精神失常后,每天极度恐惧,怕见人,回家一年多之后,忧郁而上吊死亡。

三、 非法判刑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这25年来,被非法判刑的123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判刑11人次),请详见附表1。

(一)三名插播勇士真相,遭非法判刑7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日晚上七点半,外市法轮功学员王学士、徐亚利、朱秀敏三人在牡丹江市区人民公园插播法轮功真相时,王学世

当时被广电集团雇佣的一群打手绑架,劫持到牡丹江阳明分局进行酷刑折磨,王学世当场昏过去。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朱秀敏女士在牡丹江市火车站被绑架,遭阳明公安局警察皮管抽打、沾满芥末油的抹布堵鼻孔、头上套塑料袋酷刑残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徐亚利在牡丹江被绑架,阳明分局警察暴力迫害,用双馈电线狠抽他的双脚脚趾,打生殖器,用拳打头,用凉水浇头,开窗用冷风吹,将头按到地上和脚并到一起;强制坐铁椅子折磨。五月十日送进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牡丹江阳明法院,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开庭,分别非法判处王学士、徐亚利、朱秀敏7年有期徒刑。王学士、徐亚利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朱秀敏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二)戴启鸿、侯希才

戴启鸿、侯希(喜)才都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二人皆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中共恶党法院各冤判2次。

1.戴启鸿(男),原牡丹江监狱一监区中队长,他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业务骨干。

(1)二零零八年三月,戴启鸿在海浪飞机场附近发放真相资料,被当兵的劫持绑架。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国保大队恶警彭福明、马群等4名警察将戴启鸿从牡丹江监狱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三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对戴启鸿非法判刑5年,戴启鸿被劫持牡丹江监狱。

(2)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戴启鸿被绑架,并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戴启又被爱民区法院诬判5年,勒索罚金5千元,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进行迫害。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在呼兰监狱戴启鸿遭到酷刑折磨,戴启鸿被狱警纵容的恶犯殴打致脾破裂,已被摘除脾脏。

2.侯希才

侯希才(侯喜才)(男),牡丹江监狱政治处人事警备科干事,一级警司。

(1)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侯希才被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恶警彭福明搧了他两个耳光,不让他吃饭也不让他上厕所,并威胁要灌辣椒水。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没有通知家人、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看守所会议室非法开庭,对侯希才秘密诬判4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

(2)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侯希才在哈尔滨市打工上班下楼时,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绑架,侯希才被非法判刑2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从监狱回到家中。

(三)关日安、张玉堂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四月三日晚,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张玉堂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市国保大队七八个警察绑架。家属为关日安和张玉堂聘请了北京律师。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张玉堂、关日安秘密开庭审判,公诉人是爱民区检察院的王娟,庭审大约进行了一个多小时。非法庭审中,张玉堂为自己做了信仰无罪的辩护,并和关日安一起对法院的非法秘密开庭表示强烈抗议。

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爱民区法院对二人非法判刑。两人遂向中院上诉。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中级法院以爱民区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秘密庭审为由,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爱民法院重审。

爱民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二月六日、二月十三日、六月九日、六月二十九日六次对两人非法开庭(其中法院两次延迟开庭)。每次开庭旁听席都坐满了社区和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国保的人。

关日安、张玉堂分别被爱民法院非法判刑5年6个月,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集训队。

四、 非法劳教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这25年来,被非法劳教177人次(含牡丹江籍在外省市被非法教养8人次),请见附表2。

(一)牡丹江劳教所女队对20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黑龙江省牡丹江劳教所准女队劫持一批女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下,女队很快解散,前后共非法关押了张芬荣、侯丽华、程玉环、商秀芳、潘艳华、张艳芹、金凤英、沈景娥、宋姓老年女学员、宁艳、张丽、朱艳等20名法轮功学员。

◎大法学员张芬荣,牡丹江市兴隆镇人,恶警经常把法轮功学员手、脚都绑上固定住,嘴用宽胶带勒住,打骂迫害。有一次张芬荣被绑住后,劳教所所长赵冠英用随身带的公文包抽打她,张芬荣被打的满嘴流血,多日不能进食。

◎张芬荣、侯丽华分别关起来绑在铁椅子上,绑住手、脚,把嘴用胶带缠住,不但女恶警轮番打,还叫来男恶警一起对她俩进行毒打。朱艳看不下去,上前抵制,被恶警单关起来,给她打针之后,很多日子左胳膊都是麻木的。

◎恶警张晓光用塑料瓶装上水对着学员的脸部鼻子泼水,因呛水,程玉环、商秀芳被呛得几乎窒息过去。

◎侯丽华因大法书被没收,多次要狱警不给,侯丽华绝食。多名狱警摁住侯丽华的身体各部位,用铁钳子掐住她的舌头,野蛮灌食,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舌头都是麻木的。

◎恶警张晓光、刘秀芬掐潘艳华大腿里侧、掐嘴,潘艳华的嘴、大腿里子经常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黑一块的。队长张学凤把潘艳华关单间迫害,大法学员绝食抵制,恶警把潘艳华拽到楼下男队,让男恶警毒打折磨潘艳华,因为潘艳华长期受到狱警对她精神与身体的双重迫害和摧残,她出现了神志不清和语言反常,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

◎恶警把张艳芹、金凤英单个关起来殴打迫害。狱警张晓光问她还炼不炼,张艳芹说炼,就拳脚相加,嘴被打的起一个大黑包。一连多日不消。把张艳芹、金凤英绑在铁床上,还扎脚心。狱警马丽有一次扇金凤英嘴巴子,一连几十下的扇,满走廊都能听见。

◎恶警刘秀芬强行扒侯丽华、沈景娥的裤子,并把她往对着的男监舍的窗台上推。恶警刘秀芬甚至揪住六十多岁大法学员宋姓老年女学员的乳头调戏、说脏话。

◎恶警张晓光把大法学员吴秀岩用手铐铐在厕所里毒打,把姜月梅铐在厕所水箱上,拽开裤子往里灌水折磨迫害。

◎宁艳在四道劳教所经历了8个月绝食反迫害。在绝食之前,女队张学凤奸险毒辣让管教人员往宁艳床上拨水,往裤裆里倒水,经常用手铐把她铐在床上,用胶带把嘴封上。

劳教所女队很快解散后,宁艳、金凤英、姜月梅被劫持到黑龙江省戒毒所。

(二)牡丹江劳教所男队对男性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这5年间,牡丹江劳教所共非法关押迫害114人次男性法轮功学员。

1.通过暴力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九月,邪恶的中央“六一零”二局以到牡丹江劳教所检查工作为名,实则为了提高所谓的“转化率”,传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1)将法轮功学员宫呈阁、孟抢劫持到鸡西劳教所,同时,将鸡西劳教所法轮功学员王兰生、张明辉劫持到牡丹江劳教所迫害。

(2)牡丹江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分到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大队和出入所两个大队集中起来迫害。为了提高“转化率”,狱警授意刑事劳教人员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

(3)派遣穆成田等警察到绥化劳教所学员学习邪恶的“迫害经验”。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初,劳教所派穆成田等一批警察到绥化劳教所学习邪恶的迫害经验,同时将李启亮、宋春雨、贾昌民、战兴超强行绑架到绥化劳教所暴力“转化”,李启亮的头骨被打裂。

学到所谓“经验”的牡丹江劳教所在王学文和严昌海带领警察和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暴力“转化”:

◎出入所队的劳教人员邓凡强用钳子夹牡丹江铁路会计郑景江的手指(十指连心),郑景江忍受不住钻心的疼痛,惨叫声在监号的楼内久久回荡。过后邓凡强这种伤天害理的行径,只为他赢得了可怜的15天减期和日后的天谴恶报(请见下文“现世现报”部份有叙述)。

◎出入所队三个劳教人员先对铁路职工吴国利进行轮番殴打,强制吴国利让其长时间对着墙罚站,而且一下都不能动。长时间的罚站使吴国利昏厥过去。他们将吴国利强行拉到没有摄像头监控的房间内,用木方板凳腿做刑具,抽打他的双膝,吴国利的双膝被打的红肿。恶人将粉笔夹在吴国利的十个指头间,攥住他的双手并且用力掰捏,手指间的粉笔都被捏得粉碎,十指连心,钻心的疼痛使他喊出声来。他们扒光吴国利的衣服和裤子,强行将他按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三个人轮番穿鞋子在吴国利的腿上踩踏,在强力的踩踏下,吴国利的腿部肌肉严重的拉伤,过后双腿都是紫色的。他们用了更加阴毒的“坏招”把手指甲伸到吴国利的两肋处,在吴国利身上抓挠,让他发笑,这一笑,肌肉就放松了,劳教犯人的手指就扣进两肋中间的肉中,那种钻心的疼痛是没有经历过这种酷刑的人想象不到的,多少年后吴国利的两肋表皮处还留有伤疤。

◎法轮功队的警察指使劳教人员,强行扒掉杨玉坤的外衣,将其绑在冰冷的铁床上,打开门窗,让室外零下30多度的西北冬季寒风吹和冻杨玉坤。

2.通过“奴工”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劳教所接了一个来料加工的活,恶警王学文、穆成田、何绪海指使犯人头强迫大法学员劳动,工作时间是早5点——晚9点,除去吃饭、洗漱、上厕所外,每天工作14-15小时。具体劳动是给厂家挑选雪糕棒,分成等级用纸套打成捆。雪糕棒上的木刺时常把手扎出血,就这样也不让休息,完不成任务还要遭毒打和体罚。体罚的方式是面墙站立和“坐飞机”。“坐飞机”是文革时期留下来的酷刑,做法是:头向下撅,双手向身后背,用力抻。一撅少则半小时,多则一至两个小时。通常被体罚者大都是大汗淋漓,有的甚至晕倒。二零零三年“非典”封闭期间,二大队一名刑事劳教人员就是这样被折磨死的。肇事的犯人头被判刑,真正的教唆恶警至今仍逍遥法外。这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在劳教所几乎每年都有。

五、 经济迫害

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牡丹江市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这25年来,被勒索人民币109万5千元;被恶人和警察抢劫的各种有价值的贵重物品无法统计,在此仅举几例。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进京上访的牡市大法弟子宁军、付英,刘坤,张丽、李志豪等人在北京被绑架,在押解回牡市的途中,驻北京办事处的东宁县公安局2名警察伙同前往北京押解学员的海林公安局2名警察通过搜身掠夺几名法轮功学员人民币合计近1.5万元(付英5千元;宁军4千元;其他人共计6千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景伟等7名法轮功学员准备进京上访,在火车站被牡丹江西安分局警察非法搜身,身份证、随身携带的人民币现金被警察私吞。当天李景伟等7人就被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7人的家属均被公安局敲诈去“办案费”2千元,“保证金”5千元后,才获得自由,共计勒索人民币4万9千元。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孙桂香被火炬派出所绑架,当时所长叫李千,孙桂香和丈夫还有儿子一起被绑架,丈夫被非法关押50天放回,儿子在铁笼子里关押5天5夜被放回,孙桂香被他们送进精神病院继续迫害,家人托关系被变相勒索人民币20万元,给孙桂香办理的保外就医。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牡丹江邮政局审计科科长吕恒义在邮政局上班时被恶警绑架,吕恒义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一年之久。10多万元的私家轿车被扣押,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富竟换了车牌子劫为己有,冠冕堂皇出入市公安局。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九点左右,邱秀芹女士在牡丹江新玛特超市门前散发真相资料时,被牡丹江先锋派出所一个便衣发现,该便衣用对讲机招来了十多个先锋派出所的警察,将邱秀芹强行绑架到先锋派出所,邱秀芹随身携带的1.3千元现金和价值1千元的个人物品被抢走,先锋派出所又勒索邱秀芹弟弟1万元,邱秀芹的丈夫为营救妻子,每天担惊受怕,被牡丹江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 “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等勒索了人民币5万元,送邱秀芹回家的看守所狱警王强又向家人勒索了2千元现金。邱秀芹共计被勒索人民币6万3千3百元。

◎牡丹江铁路退休职工赵兰英共计被勒索1万8千5百元人民币。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赵兰英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刑事拘留39天,家属缴纳2千元“赎金”她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的年末,管片民警李伟将赵兰英绑架到劳教所。快到劳教结束期时, “六一零”又变相勒索她家属人民币1千多元人民币;3.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赵兰英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3年,由于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怕担责任拒收。赵兰英家属被警察勒索1万5千5百元“赎金”才换取了赵兰英的自由。

六、 现世现报(39人)

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这25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天惩恶报共有39人,分别是:党政官员9人;政法委官员3人;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警察16人;法院、检察院3人;劳教所警察4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普通居民1人

(一)党政官员(9人)

1.张秋阳

张秋阳(男),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市长、后任市委书记。在职期间积极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疯狂打压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仅牡丹江市区,275人次被绑架;108人被非法劳动教养;10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王小忠被折磨致死,高炳荣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后惨死。

二零零零年,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纷纷去北京上访争取合法的修炼环境,张秋阳向省委书记田凤山保证:一定把法轮功彻底整垮。面对争取权益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张秋阳对下属说“饿死就饿死吧”,张秋阳教唆警察:“对待法轮功学员不要讲仁慈,警察长手是干什么的”(明目张胆的唆使警察打人)。

二零零零年,曹迎春被阳明派出所警察绑架,张秋阳阴险的对曹迎春说:“你没修好,到劳教所修吧!”,在张秋阳的授意下,曹迎春被劫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

二零零四年十月,张秋阳因涉及韩桂芝贪污案,被免去黑龙江省委秘书长职务。

2.董绍林

董绍林(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仅牡丹江市区就有134人次被绑架;28被非法教养;49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7人被迫害离世。

实施两次大规模绑架: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前后7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过程中李洪敏和叶莲萍直接被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迫害死;二零零三年,杜撰“高科技犯罪”,绑架近百名法轮功学员,50多人被劫持到看守所,29人被非法判处3-14有期徒刑;2人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四年年底,董绍林因贪污受贿遭到“双规”。

3.陆兵

陆兵(男),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历任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市长。陆兵在牡丹江任职期间,仅牡丹江市区就有269人次被绑架;23被非法教养;26人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9人被迫害离世。对当地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陆兵被查,后被判有期徒刑10年。

4.张效廉

张效廉(男),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在职短短不到4个多月时间,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一起大绑架,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牡丹江市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统一执行,绑架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最后致使朱秀成非法判刑5年6个月;赵京春被非法劳动教养。其余法轮功学员在关押迫害后被勒索几千乃至几万元人民币才被家属“赎回来”。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效廉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二五年五月,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效廉作出逮捕决定。

5.张晶川

张晶川(男),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牡丹江市长;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晶川任职7年间,仅牡丹江市区就有188人次被绑架;20人被非法教养;24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迫害离世。

实施10人以上绑架案例4起:第一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旁听者37人遭绑架、毒打、劳教;第二起: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以中共“两会”名义2人被骚扰、8人遭绑架;第三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39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第四起: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至十二日,13人遭秘密绑架;5人被骚扰。

二零一八年张晶川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6.康志文

康志文(男),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任牡丹江代管市穆棱市市长、市委书记;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任职期间,不同程度的直接和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三月康志文遭报被查,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7.代守仑

代守仑(男),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在任短短一年多时间,图谋开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黑监狱),阳明区和牡丹江代管市宁安市警察电话和上门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下令绑架给其写真相信劝善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四月,代守仑违纪违法被带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8.齐忠彦

齐忠彦(男),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西安区区委书记,近3年任职期间,辖区向阳小学和平安小学强迫和恐吓在校小学生签字诽谤法轮功;绑架彭毓敏、李艳玲、张洪毅、邱金娥、翟玉琴、鲁永凤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三年十月齐忠彦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齐忠彦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姜英波

姜英波(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阳明区区长;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阳明区区委书记。

任职期间,阳明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骚扰和绑架;孙玉兰、孙玉霞姐俩、苏文玲、王淑华,刘宝英被非法劳动教养;宫呈阁、孙发、张玉良和姜月梅夫妻、金凤英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姜英波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姜英波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政法委官员(3人)

1.田立军(男),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常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牡丹江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在职期间,参与和策划牡丹江市所有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仅牡丹江市区就有403人次被绑架;88被非法教养;63人被非法判刑;13人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八年,田立军患癌症,后遭恶报死亡。

2.李长清(男),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任牡丹江市“六一零”主任,后升任政法委副书记,在职期间,参与和策划牡丹江市所有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仅牡丹江市区就有586人次被绑架;147人次被非法教养;63人被非法判刑;13人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李长清遭恶报患癌症死亡。

3.李长生(男),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职短短不到2年时间,仅牡丹江市区就有40人被绑架;20人被骚扰;遭绑架并被非法判刑3人。

牡丹江四城区、海林市、穆棱市法轮功学员12人遭到非法判刑10个月至9年零6个月徒刑;并且策划了两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大绑架:

第一起: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和二十七日,牡丹江警察迫害10名法轮功学员,3人被判刑。

第二起: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牡丹江市国保和铁路公安处绑架了陈雁微、王平、李桂蓉、刘凤燕等8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年仅57岁的李长生因病死亡。

(三)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警察(16人)

1. 三任市公安局长遭恶报(3人)

(1) 韩建

韩健(男),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零四年二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长。其在职近4年期间,疯狂绑架为了维护自己合法修炼环境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绑架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破坏资料点。仅牡丹江市区共有324人遭绑架;102人被非法劳教;经公安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的52人;7人被迫害致死。被勒索人民币38万4千。

韩建遭到恶报,被中共以腐败贪污受贿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赵金成

赵金成(男),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其在职6年期间,为求升迁,数次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仅市区遭到绑架235人次;非法劳动教养21人次;非法判刑38人;10人被迫害离世;非法勒索人民币38万9千元。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赵金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二零二二年九月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3) 闫子忠

闫子忠(男),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任职6年期间,数次绑架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134人次;非法劳动教养10人;非法判刑22人;迫害离世5人;非法勒索人民币18万9千元。

闫子忠退休后,二零一九年十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闫子忠立案审查调查。

2. 一公安分局局长遭恶报(1人)

王宪斌(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公交分局警察使用隐蔽蹲坑,偶滴侦察、跟踪盯梢、秘拍秘录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阳明区第二发电厂法轮功学员付凤梅和赵玉洁,去大福源超市发真相资料,被牡丹江市公交公安分局站车反扒一队队长祖学智等绑架。

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王宪斌被查。

3. 国保警察遭恶报(3人)

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支队长李富(男)由于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长期住院;国保警察彭福明(男)被查出癌症;国保政委杨丹蓓(女)在二零零六年绑架法轮功学员欲行恶时,接到家人电话,她的母亲被查出癌症,悲伤之余,才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

4. 派出所警察遭恶报(8人)

(1)李伟(男),阳明公安分局阳明派出所原所长李伟,牡丹江市第一批被非法劳教并胁迫上电视的4名法轮功学员中,有2人(马淑芬、于波)经李伟迫害的;董淑艳被阳明派出所酷刑折磨,并且将她家户籍强行迁走,使董淑艳一家无处安身,四处求租住房;二零零二年二月,李伟伙同爱民公安分局及国保警察绑架了曹迎春,致使曹迎春遭非法判刑10年。

李伟遭到恶报,因牵涉刑讯逼供打死人被起诉。

(2)刘军(男),阳明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副所长,多次骚扰、绑架、勒索、劳教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刘军带头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勒索张翠芝和赵云艳各5千元,刘保英、王树华勒索钱财遭拒绝后,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刘军参与绑架了正在家中学法郑炫淑与赵老太太,赵老太太被勒索5千元,郑炫淑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刘军拒绝家属的哀求拒不放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晚郑炫淑在看守所突发脑溢血,后离世。

二零零九年,刘军驾车肇事逃离后,被目击者举报,他只得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28万元;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刘军患癌症遭恶报死亡。

(3)王伟(男),阳明公安分局前进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绑架。二零零五年末,出车祸,股骨头弹出,住院治疗。

(4) 初晓峰(男),阳明公安分局阳明派出所警察,多次骚扰管片内的法轮功学员,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后遭报,因违纪被开除公职。

(5) 安忠诚(男),爱民公安分局大庆派出所所长。派出所做饭的法轮功学员给黑龙江省厅厅长讲真相,安忠诚当众辱骂这位法轮功学员,过后就吐血了。

(6)李亚军(男),爱民公安分局大庆派出所指导员。有一个女孩子被他绑在椅子上,左右打嘴巴子,一边打一边骂;李亚军用穿着皮鞋的脚全力地踢那些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满嘴脏话,歇斯底里发作完了不久,39岁的李亚军全身瘫痪了。

(7)李树志,爱民公安分局祥伦派出所警察。一九九九年后,多次被派到北京绑架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回来后又摔了个跟头导致脑出血,需要钱住院治疗,家属找到他所在单位(祥伦派出所),可是单位非但不管,反而遭到领导批评。直到后来李树志不行了,才给看的病,可是已经晚了,做了手术后不会说话,住了半年多医院,花了十几万元后不治死亡。

(8)陈叶荣(男),爱民公安分局大庆派出所警察。绑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陈叶荣遭恶报患癌症死亡。

5.看守所(1人)

聂姓所长(男),在职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死亡。

(四)法院、检察院(3人)

1. 孙宝良(男) ,爱民区法院副院长,其在职期间,法轮功学员刘坤、宁军等近30人经其手被非法判刑,宁军被判刑后,在监狱被折磨的出现生命危险而保外,后离世。

二零零三年五月孙宝良遭恶报,检查出患食道癌。

2. 赵正吉(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牡丹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6年期间,牡丹江市区就有曹迎春、张玉堂、关日安、张玉良、姜月梅、金凤英、景慎峰、朱海玉、王丽嬿、李鸿森、赵群、高顺婷、戴启鸿、郭淑珍、董淑艳、张玉华16人经检察院提起非法诉讼被法院非法判刑1-5年不等。

二零二一年五月,赵正吉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3. 徐志国(男),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牡丹江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在职9年期间,法轮功学员仅牡丹江市区就有49人次被非法判刑,造成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康运成、金宥峰被判刑后被监狱折磨的离世。

二零二一年二月,退休后徐志国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五)劳教所(4人)

1.麻利彪(男),牡丹江原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经常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钱物,无理占有法轮功学员的现金,并且一直不收敛;多次殴打关日安等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麻利彪刚退休不久,患胰腺癌死亡,死时六十多岁。

2.寇 伟(男),原劳教所教育干事,利用遭劳教所迫害的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学员宁军送医院抢救,结算医药费时,虚报废用占为己有。此丑行曝光后,对宁军打击报复。

二零一二年前后,寇伟患肺癌死亡。

3.吴英志(男),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在牡丹江劳教所的职务是教育大队所谓“教师”,主要工作是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用各种谎言污蔑法轮功,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劳教所解体后,吴英志遣散到看守所工作,在二零二二年前后(疫情期间)当班酒醉被火车压断一只脚,落下终身残疾。

4. 穆成田(男),原劳教所队长,在职期间,以强制生产劳动的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唆使劳教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穆成田遭报,因收受劳教人员家属财物,被同事举报,被免去队长职务。

(六)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

1、张玉梅(女),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教委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残害学生,令小学生“宣誓”、“签字”支持中共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一年除夕发病,初一暴死,在医院解剖时发现她腹内全是脓,真是一肚子坏水。

2.丁兆星(男),木材加工厂主管副厂长,在任时积极追随中共迫害厂内的法轮功学员,丁兆星亲自在办公门上挂上“六一零”办公室标志牌,主动到阳明派出所要求将坚守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张丽敏送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丁兆星突然暴病身亡。知情人说是“气死的”,虽然丁兆星紧跟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退休后,中共不给丁兆星应有的福利待遇。丁兆星没有利用价值,被中共卸磨杀驴了。

3.吕立人(男),迫害本单位职工于波和景慎峰。吕立人遭报,患股骨头坏死。

(七)普通居民(1人)

邓凡强(男)原在武警部队服役,退役后因重伤他人被劳动教养,在牡丹江劳教所帮助恶警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劳教所期间,邓凡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郑景江,这种行为邓凡强赢得了可怜的15天减期,却为此给自己埋下了可怕的祸根。

二零零六年前后,原本身体健壮,行动思维敏捷的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二十多岁就患上脑血栓,行动迟缓,反应迟钝,而且耳朵几乎失聪。

通过明慧网这25年报道整理出的各种形式迫害的1368人,是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善、忍”遭到中共恶党残酷迫害,遭受人格虐待,承受巨大的屈辱;无数法轮功学员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用生命展现出的历史。

附:统计原则和对象说明

对这次迫害综述,也是一次对中共迫害法轮功25年的迫害统计。这次统计根据明慧网报道和直接和间接找到在牡丹江的当事人的叙述,牡丹江修炼人65周岁以上(中共定义老年人年龄界限)占修炼人三分之二以上,即修炼人的百分之七、八十,其中很多被非法判刑、教养的修炼人,由于被迫害,失去稳定工作、到老了没有养老金,只能依靠儿女养活。黑龙江是人口流失大省,年轻人没有谋生的机会,都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修炼人只能跟儿女走,找当事人就有难度。能够使用的办法归类说明如下:

(一)遭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户籍所在地为统计对象,包括在外省市县遭绑架的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
(二)参与迫害机构,以机构所在地为统计对象。

1.牡丹江市区迫害机构绑架迫害的外省市县法轮功学员也视同牡丹江学员。
2.“牡丹江完达山制药厂”虽然冠名“牡丹江”,厂子所在地在鸡西市代管市密山市裴德镇,不视同牡丹江市。

(三)以迫害机构的隶属关系为基点。例如,

1. 迫害机构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和铁路看守所,机构所在地都在牡丹江市区,他们管辖鸡西市,鸡西市的学员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后也被劫持到牡丹江铁路看守所,这样也视同牡丹江学员统计。

2. 牡丹江监狱,冠名“牡丹江”;机构所在地在牡丹江市区的西安区。但是隶属关系不归牡丹江市司法局管辖,牡丹江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政策和决定也涉及不到它,牡丹江监狱归黑龙江省司法局下辖的监狱管理局管辖。

(四)特例:机构和单位名称前冠以“牡丹江”字号,但是机构所在地和隶属关系都不属于牡丹江,不视同牡丹江统计。例如:牡丹江农垦及下辖的农场(明慧网报道的8511、858等农场)机构所在地是鸡西市,隶属关系根本不属于牡丹江管辖。这些年的报道也把牡丹江农垦归为牡丹江地区,本文作者觉得不妥,概念模糊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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