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名市委书记遭恶报被判死缓及有期徒刑 【明慧网】

中共三名市委书记遭恶报被判死缓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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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日得知,原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殷美根被判死刑、缓刑两年;广西柳州市委书记吴炜被判死刑、缓刑两年;原吉林省蛟河市市委书记张恩波被判刑七年。

据明慧网报道,在殷美根主政江西省九江市、吴炜任广西柳州市委书记以及张恩波任吉林省蛟河市市委书记期间,他们都推动了当地政法委、公检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或被判刑、被绑架、被抄家、被骚扰等一系列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从表面上看,上述三名官员是由于贪腐等原因获刑,其实质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是善恶有报天理在人间的展现。

一、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殷美根被判死缓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原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殷美根被查。表面看,殷美根是因为中共内部权斗被剔除,实则是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报应的开始。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殷美根受贿一案,后殷美根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罚金二百四十万。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殷美根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殷美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殷美根,男,汉族,一九六三年八月生,江西南昌人。一九八五年五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五年七月参加工作。其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分别担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江西省九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市长、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其主政九江市期间,是九江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比较严重的时期,发生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被判刑、被劳教、被绑架到洗脑班、被抄家、被勒索、被骚扰等一系列迫害。以下是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王月兰,女,四十七岁,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劳教四年半,在九江市劳教所遭折磨: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双手抓住脚脖子不能动,长时间头顶着铁床管子等。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遭酷刑及药物摧残,导致高血压,经常发晕,浮肿。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去世。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报导,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胡火英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被延期迫害。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法轮功学员胡火英被关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本来二零一五年十月三日到期放人,后被拖到十月二十日后又说要十一月二十日,一拖再拖。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报导,江西法轮功学员严金梅、朱彩霞诉江遭骚扰。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永安村和永安派出所警察毛毅飞、张和庭、刘晓萌及妇女主任,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闯入法轮功学员朱彩霞的家,搜走一本神韵光盘,后来他们又闯到严金梅家,搜走了师父法像和以前的《明慧周刊》。十月二十八日晚上,永安村和永安派出所两名警察又闯入严金梅的家,质问东西哪来的,严金梅大声说:你们还敢来,把我师父法像还给我。

殷美根作为当地的主要领导官员,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广西柳州市委书记吴炜遭恶报被判死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消息指出,原柳州市邪*-书记吴炜因严重违法,被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吴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吴炜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份,继续追缴。

吴炜,男,汉族,一九六八年九月生,广东普宁人,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书记。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任南宁市劳动局副局长、南宁市江南区区长,二零零三年九月任横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南宁市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秘书长,二零一五年九月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二零二一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任柳州市委书记。

在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吴炜任职柳州市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广西柳州市法轮功学员蔡柳燕在鱼峰区发放真相信时遭人恶告,广西柳州市法轮功学员蔡柳燕在鱼峰区发放真相信时遭人恶告,后在两江机场被柳州市国保大队、鸡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刑拘5天

◎二零二零年三月前后,湖南省桂东县法轮功学员郭雨和被绑架,资料点所有东西全部被抢光,由于消息封锁,现在快二个月了才知道郭雨和被关押在柳州市看守所,后被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拘禁三天的梁重诚取保回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十六点二十左右,柳州市柳南区银山街道办事处、新翔社区、派出所,大概有七、八个人,到法轮功学员梁重诚家,当时学员不在家。第二天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银山街道办事处、新翔社区、派出所人员又到学员梁重诚家,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梁重诚回答“炼”,说了一些事情,不一会,他们就走了。

三、原吉林省蛟河市市委书记张恩波遭恶报被判刑七年

据吉林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大陆消息指出:原中共蛟河市市长、市委书记张恩波因涉嫌严重违法,在退休一年后,被查。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吉林省白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吉林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恩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恩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张恩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任中共蛟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吉林市政协副主席;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退休。张恩波到任后,多次在市各种会议上包括蛟河市电视台,公开反复地发表了迫害法轮功的各种讲话,扬言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凶狠地表示“要严厉打击法轮功”等等。

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一四年期间,法轮功学员一直不断地通过各种方式反复给张恩波讲述真相,真相电话、劝善信、真相不干胶从来没有断过,但张恩波一直置若罔闻,干下了迫害法轮佛法的滔天罪恶。以下仅举蛟河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八年三月,张恩波以配合恶党组织的“奥运”为借口,指示蛟河市六一零和蛟河市公安局暴力殴打、非法抄家、强行绑架了史秀珍、王淑媛、刘宝春、张国胜、郭淑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用以完成所谓“奥运指标”。

◎二零零八年蛟河市郊西杨木林子村被强制拆迁,多个村民因补偿问题上访,蛟河市立即动用警察绑架上访人员,然后以法轮功闹事为借口将被强拆的村民判重刑关进监狱。

◎二零零九年四月,蛟河实验小学几百名学生因九百套新桌椅引发甲醛中毒,家长们抗议上访,引起媒体关注。张恩波对此十分恐慌,为了转移视线,保住乌纱帽,再次昧着良心发表电视讲话,声称近期上访是法轮功闹事,然后又肆无忌惮地镇压上访抗议人群。为了配合这出假戏,张恩波在会上还命令各单位再次排查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者一律开除公职,已退休的停发退休金。

◎在张恩波的参与下,蛟河市有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判刑迫害,如:法轮功学员李振华,被非法判刑十年;常桂云,被非法判刑八年;史秀珍,被非法判刑七年;刘江,被非法判刑六年;丘宝和,被非法判刑五年;刘宝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等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张恩波卸任后,本以为昧着良心干的罪恶能为自己捞来晚年享受的资本,但万万没想到,在邪*-眼中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的他,在卸任一年后,还能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并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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