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法轮功案子特殊对待,要求王凤华家属必须提前申请旁听、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上午九点,经过严格的安检、信息核查,登记电话号码后,只有六名王凤华的家属旁听,其余家属和关心此案的人们旁听被拒。过安检的时候,搜遍全身,裤腰,裤腿,腰腹,搜查多遍,连鞋都要脱掉检查。亲友辩护人的手机、手表、戒指都不让带。在过安检时,法警在王国祥的身上发现了纸条(王凤华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等信息),就没收。
九点二十分,庭审开始,王凤华申请无神论的人回避,讲明自己年轻的时候,因为思想复杂,对社会对未来看不到希望而修炼了法轮功,修炼后学会了善、为别人着想,不学法轮功这个家早就散了。散发资料是因为江泽民编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污蔑造谣抹黑法轮功,才有了散发资料的举动,是为了不让人们听信江泽民的谎言。没有江泽民的迫害在前,就没有她的讲真相行为。
王凤华说,她不考虑自己审庭的结果如何,早以放下了个人的得失,只想通过这个庭审再告诉人们一次真相。王凤华全程头脑清晰、声音清亮,请法官宣判无罪。
王凤华女儿作为亲友辩护人说,公诉人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都与指控罪名没有关联性,既与“邪教”无关,又与“破坏法律实施”无关,证据材料不应流入司法程序当中。《认定意见》更是非法、无效的,不在刑事诉讼法的八大证据中,公安自侦、自认,出具认定意见的机构和个人明知且故意在制造假案、错案,在破坏刑法第300条的正确理解和应用,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者。出具单位的相关人员涉及伪证罪。公诉人引用的两高司法二零一七因违反《宪法》、《立法法》的规定,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的立法宗旨和本意,应归于无效,不能作为判案依据。对王凤华的指控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检人员故意不采信能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故意不采信能够证明法轮功学员修炼、宣传、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都是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令第50号”。办案人员已经犯下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另一名辩护人说:对法轮功群体二十多年的迫害,是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反人类事件。现政府也可能不愿背上这里历史债务。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的趋势发展。当权者应该停止迫害,和解的立场对待这样非法迫害。
法官刘慧阳充分听取了亲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十二点五十庭审结束。愿更多的公检法人员认识到这场迫害的非法性,选择善良,站在正义的一边。
这次开庭动用几十人的警力,体现中共的虚弱和末日到来前的恐惧。元宝山政保(着一身黑色便衣)、平庄派出所派出大量警力,如临大敌,监视庭外无法旁听的亲友。而庭内动用法警有二、三十人。
开庭审理过程中,王凤华的哥哥王国祥被元宝山政保大队带走至平庄派出所进行非法讯问。王国祥被非法拘留五天,办案人员范东昊。在庭外,法轮功学员孟庆玲被绑架,也被带到平庄派出所非法讯问,下午四点半左右,孟庆玲被带体检。元宝山法轮功学员白胜珍被绑架,被政保警察范东昊劫持去她家非法抄家。其他情况不明。
王凤华,现年55岁,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人。她曾于二零一二年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到非人折磨。出狱后,她仍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关洗脑班。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晚,她又被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和云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七月一日被元宝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八月八日被构陷到元宝山区法院。此前,王凤华家属八月四日曾给检察院追问案件进展,助理检察张熙文说,案子还在公安侦查,案卷没有移交到检察院。
王凤华的家属认为公安执法无据、制造冤案,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在内蒙古政府网站向赤峰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近一个月来,她女儿王雪梅不停的在伸冤,找相关人员讲述绑架其母亲王凤华是违法的,王凤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王凤华遭受迫害事实,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七年冤刑 赤峰市王凤华女士再次面临司法迫害》《为母亲王凤华申冤 内蒙古赤峰市王雪梅被绑架》 《妻子蒙冤受审 丈夫旁听被法官撵出庭外》等。
相关信息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海飞
元宝山法院刑事庭 电话:0467-3517208 0476-3512683
主审法官:刘慧阳 办公室电话:0476-3517336
刘筱妍 (元宝山区法院 办案书记员)19104762987
范东昊(元宝山分局政保副队长)电话:18347640006
袁一鸣 (元宝山分局政保办案民警) 电话:15174887599
苏英刚(元宝山派出所所长)座机:0476-3566110
元宝山派出所 某民警电话:18548631362
李子华(举报人)电话:15326884344
李秀(举报人的父亲,证人)13500664125
刘文军 (举报人所在地 赤峰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七家村委副主任 证人) 15847381093
内蒙古赤峰市平庄派出所
所长:孙志斌 13804769662
副所长:赵志刚 15047671702 董绍峰15391239122 毕升潮 15047613777 王辛午 18848151117
教导员:韩延龙 1834767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