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何晓华女士被绑架、诬判四年半的经过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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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何晓华女士被绑架、诬判四年半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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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晓华女士,因给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安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邮寄真相信,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被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分局国保伙同澜石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禅城区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禅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于二零二四年六月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何晓华一九六零八月出生,大专毕业,家住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15号。因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她被广东省南海市(现佛山市南海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左右,何晓华、舒毓英在佛山市季华六路九鼎国际中庭鑫福家小吃店内准备购买食品时,和店员杨某聊天过程中讲到了法轮功真相,何晓华、舒毓英十分钟左右便离开了小吃店,没有留下真相资料。随后杨某打110电话进行了恶意举报。

二零二二年九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安社区居委布置橱窗、张贴海报,大肆诽谤法轮功、毒害社区居民。十月二十一日和二十四日,何晓华分别在佛山升平邮局和同济邮局给同安社区居委会主任谭冠辉、书记郭敏莹、居委会委员李娜、副主任冯欣怡和副主任潘秀英邮寄了真相信,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和善恶必报的道理,被谭冠辉恶告。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何晓华、舒毓英二位法轮功学员在家被佛山市禅城区公安分局何智峰、丁鹏、陈炽臻、谭智津伙同澜石派出所黄安全等不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到禅城区看守所。舒毓英被非法拘禁十五天后于二月五日回家。何晓华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三年五月上旬,何晓华被禅城区检察院黄丽非法起诉。何晓华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和十一月八日两次被禅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周信斌,审判员刘安民、陈艺婷,书记员周健玲,公诉人黄丽。

二零二四年六月,何晓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二四年报道出来的消息,本年度广东省法轮功学员有25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28人被非法逮捕、起诉、庭审,有4人在迫害中离世,还有超过54人遭受过其它多种形式的绑架、关押迫害。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安社区居委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锦华东路汾左街50号
邮编:528099
电话:0757-82282136、82286798
主任谭冠辉,1985年11月22日出生,13902842762
书记郭敏莹,1980年4月30日出生,13827730300
居委会委员李娜,1992年8月22日出生,13234343345
副主任冯欣怡,1988年11月11日出生,15521112612
副主任潘秀英,1976年12月24日出生,1370254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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